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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总结】义乌市民政局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思路(全文)

发布时间:2023-05-25 10:33:01 来源:网友投稿

义乌市民政局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思路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机关的精心指导下,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义乌市委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2013年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总结】义乌市民政局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思路(全文),供大家参考。

【民政总结】义乌市民政局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思路(全文)



义乌市民政局2013年工作

总结和2014年工作思路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机关的精心指导下,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义乌市委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2013年度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深化民政管理改革创新,着力提升民政服务水平,加快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民政队伍作风建设,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

一、2013年工作回顾

(一)着力发展,推进民政管理改革和创新

1.深化殡葬改革工作

着力推动殡葬理念的革新,大力开展殡葬改革调研,形成由“入土葬法”到“入室葬法”的新一轮殡葬改革共识。

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布局规划。针对当前我市殡葬基础设施布局不合理、骨灰跟踪制度落实不到位、殡葬执法合力未形成、骨灰乱埋乱葬现象较严重等问题,拟制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经市委市政府讨论通过后下发。草拟了《义乌市殡葬设施布局规划(2013-2030)》,布局规划调整后,全市初步规划布局骨灰堂12,可满足至2030年骨灰存放需要。新规划不再扩(新)建公墓,形成骨灰安放以骨灰堂为主,树葬、花葬、骨灰撒散为辅的生态葬法。

加快殡葬设施建设步伐。殡仪馆改造工程完成招投标程序,确定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督促指导镇街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佛堂镇黄山公墓生态墓区、骨灰堂已建成投入使用;规划生态墓6111穴、骨灰存放格位2万余个的义亭镇生态公墓已完成招投标,铜山岩坟墓搬迁骨灰临时寄存的钢棚已投入使用;廿三里京山陵园骨灰堂工程规划建设1.6万个骨灰存放格位,已完成招投标。

加大乱建坟墓整治力度。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四边”沿线及旅游风景区等重点区域的违建坟墓、无证墓料销售点调查摸底,共调查统计上报重点区域内乱建坟墓2766穴、无证墓料销售点20个。开展空穴墓整治试点工作,完成了江东、赤岸各一个村的整治工作。着力建立殡葬执法联合执行机制,充分发挥政法、公安、民政、行政执法、环保、国土等相关部门职能,建立由民政协调、镇街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殡葬执法联合执行机制。建立完善骨灰管理跟踪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目前正会同软件公司编写义乌市殡葬管理系统项目建议书。

积极倡导文明丧葬方式。加大文明丧葬力度,开展奇山、黄山陵园的“双禁”工作。冬至期间,仅奇山陵园就组织相关部门160余人次参与“双禁”工作,在“鞭炮换鲜花”活动中共计发放鲜花7万余支,较好地落实了“双禁”工作。引导和鼓励群众选择骨灰树葬、花葬、草坪葬、骨灰撒散等绿色生态葬法,实施树葬2例,骨灰撒散4例。

2.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

创新登记管理体制。开展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被省民政厅确定为浙江省社会组织体制建设观察点。进一步推进登记管理体制改革,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意见》并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率先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建立一业多会竞争机制。建立社会组织发展基金,推动社会组织快速发展。扩大异地商会登记范围,外省籍异地商会登记扩大到县级市。会同人大、编办等单位开展调研,推动政府职能转移和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新登记社会团体2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72家。

推出日常监管新举措。出台《关于简化部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意见》,社区文化、体育和社会福利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直接登记;教育类、医疗类等依法须执业许可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时不再审查场所使用证明和验资报告,年检时实行见章盖章机制;延长3A级以上社会组织年检间隔时间,5A4A3A等级的,从获得等级年度起分别免予年度检查3 年、2 年、1 年,该便民举措得到了上级机关的充分肯定,民政部、省民政厅都转发了我市的做法;制发了《义乌市阳光社会组织建设实施方案》,对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时间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完成了45家社会组织的财务审计。

3.落实厅市合作协议

有效推进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加快国家级救灾物资信息平台建设,顺利完成救灾物资采购网的建设任务;福利彩票事业快速发展,彩票销量创历史同期新高,年销量突破6个亿。第三个中福在线大厅获中彩批准,义乌彩票公益金分配享受设区市同等份额已获省民政厅、财政厅同意,到时我市每年新增公益金达1000余万元;涉外管理权限进一步提高,省民政厅已授权义乌市民政局从201411日起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居民、涉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国际性融合社区建设有效推进,外国人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的程度日益提高。儿童福利事业不断推进,市儿童福利院改造方案获市政府批准。

4.完善基层民主自治

圆满完成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严格选举程序,严厉打击贿选,成立了换届选举工作督导组,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首次实行选民登记由户籍地转向居住地登记原则,扩大了选民登记范围。着力提高直接选举率,社区居委会直选率达52.6%。多项创新举措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

(二)着力民生,提升民政保障能力和标准

1.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全面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为低收入家庭失能、失智老人提供每人每年540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为90周岁以上重点优抚对象、“三老”人员及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的高龄老人、75周岁以上空巢老人提供每月4次、每次1.5小时的养老服务补贴。目前享受政府居家养老补贴的对象共347人,支付养老服务补贴资金72.4万元。

有序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对新建、扩建的社会养老机构按床位数给予省财政补助11比例的配套补助,并给予非营利性社会养老机构每个入住老人每月300元的运行补贴。加快养老机构建设,怡乐新村二期7幢老年公寓建成,新增养老床位500张;怡乐新村三期四幢老年公寓及一幢食堂已完成土建工程;截至12月底,怡乐新村一期500张床位已使用334张,入住率达68%。顺利完成北苑、大陈敬老院改造,完成了10家照料中心示范点建设任务。

2.提升社会福利水平

提高高龄补贴标准。自201311日起提高了高龄补助标准,在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由30元调高至5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由50调高至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500元。

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加强福利企业管理,全市36家福利企业共安置1500名残疾职工,实现产值16.26亿元,同比增长5.86%。率先开展残疾员工心理辅导,获省民政厅充分肯定。

老年人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深入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全年培训老年人健身骨干近5300/次,举办了“老年人包粽子比赛”、“老年人书画比赛”等系列活动。老年电大教学成效明显,全市156个教学点共有2万余名老人参加了学习。2013年共制作老年人优待证13719张。

3.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2013年我市城镇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525/月·人、420/月·人,全市共有低保户41235835人,发放低保金1856.211万元。认真贯彻动态物价补贴制度,全年发放物价补贴88.7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5330人次。扎实推进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城乡一体化工作,城乡低保标准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城镇低保标准80%

提升专项救助水平。完善“一站式”医疗救助,实行省内异地同步结算“一站式”医疗救助模式。2013年,共实施医疗救助4467人,救助资金732.0055万元。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福利院养育孤儿生活保障标准提升至1730/月,社会散居孤儿1050/月。加大临时困难救助力度,截至11月底,共救助679人,救助资金161万余元。提高助学救助标准,本科、大专、中专贫困学生救助标准分别提高至每学年6000元、4000元、2000元,全年共助学救助141人,发放救助资金74.8万元。积极争创国家三级救助管理机构,申报材料已通过省民政厅初审,并已上报民政部审核,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676人次。

完善救助审批机制。进一步完善低收入认定工作,荣获全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优秀单位。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改革,自9月开始将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各镇街。

(三)着力服务,优化民政服务效率和水平

1.规范社区服务

加强社区规范化建设,以“1+X”的形式制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及《义乌市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办法》、《义乌市境外人员社区管理和服务实施办法》、《关于调整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通知》、《关于开展“星级和谐社区”和“特色示范社区”考评活动的通知》等文件。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重点抓好村级便民服务和“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完成社区工作者招聘录用工作,共招考社区工作者33名。完成了32个示范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16个便民服务站创建为省级规范化示范点。

2.优化社会事务服务

严格婚姻登记工作。重新设置登记流程,健全监督机制,共办理结婚登记6034对,离婚登记1807对。

严格殡葬改革工作。全年火化遗体4301具,遗体火化率达100%;深化惠民殡葬,减免基本丧葬费用231万元,惠及人数达3694人;积极做好在义外国人的遗体运输和火化工作,共办理涉外遗体外运4例。

规范收养登记工作。共办理收养登记40宗,其中社会收养8宗,福利院收养29宗,三代以内收养3宗。

有序开展地名工作。按照彰显义乌商贸文化和义乌历史文化的要求,着力推进地名文化建设,完成了《政区大典(义乌卷)》的编撰工作,并通过省民政厅的验收。加强地名规划工作,与浙江大学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所达成初步意向,结合市域总体规划调整,着手编制我市整体地名规划。扩大地名命名社会参与度,通过有奖征集的方式向全市人民公开征集地名,共收到地名词条300余条,进一步充实了地名数据库。共命名25条道路、10个居住区、2座桥、3个建筑物、1个公园,调整了7条道路的起讫点。深化门牌国标化工作,共制作了1372块幢牌、5174块门牌。协同金东区、兰溪市,做好“金兰义”三交点的界桩联检工作。

认真做好移民工作。积极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共发放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资金1082.8万元;有序实施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建设项目,共扶持建成22个项目,兑现扶持结余资金321.6万元,受益群众15000人。

3.加强双拥优抚工作

严格落实优抚政策。及时足额发放抚恤金,全年共发放优抚经费2065.58万元;重点做好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信访维稳工作,完成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审核认定工作;严格落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工作,2013年审核认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44人;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市共接收退役军人361人,其中农村籍268人,城镇退伍86,在部队服役十二年以上转业士官7人;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就业培训工作,参训率位居全省前列;全力做好涉军群体维稳工作,涉军群体总体平稳。认真落实军休干部“两项待遇”,积极推动军休老干部住房改造,全面提升军休服务水平。

认真做好双拥工作。加强拥军工作,春节、八一期间深入部队开展慰问工作, 安排专项慰问金300多万元。深入开展为部队办实事,协助场站部队解决了部队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等遗留问题;为驻义91867部队营区库容1万多立方的水塘进行了维护改造;协助高山雷达部队制定新建抽水泵站工程方案;为草大坪部队提供绿化用草坪2000平米,并新建1.5公里输水管线,水泵房、净化设备房、不锈钢储水箱等设施。

四)着力“四风”,加强民政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重视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定期召开党委会,通过读书会、思想交流会等多种形式,相互通报各自思想和工作进展情况,增强党委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健全领导监督机制,对重点工程、人事、财务工作进行了再分工。选好配强中层,坚持任人唯贤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见,注重干部工作实绩,3月份完成了中层干部竞聘工作。深入开展“鸡毛换糖再出发”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向全系统干部职工提出了“6问”民政,开展了“谁动了我的奶酪”读书竞赛、“站台亮相”等系列活动。

2.加强制度建设

制订出台了《民政局人、财、物管理制度》、《市民政局关于规范“三公经费”公开管理暂行办法》、《市民政局采购和招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落实推进重点工作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等文件。加大纪检监察力度,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健全三公经费审批监督机制。强化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委托中介开展了财务年度审计,对重点单位的公务接待进行了清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机制。

3.加强作风建设

严格落实“四风”有关规定,规范了公务接待、外出考察、财务报销等事宜。广泛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贴心民政”建设,进一步增进服务意识。加大效能建设检查力度,共通报处理10人次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案件,尤其是10月以来坚持每周一查一通报,全年累计4人次作扣发工作性津贴处理。

4.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建设

起草了《义乌市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办法(试行)》、《义乌市社会工作人才专业技术职位设置及薪酬待遇办法(试行)》、《义乌市社会工作人才教育培训办法(试行)》等三个办法。组织开展以社区工作者、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为培训重点的社会工作知识培训,逐步提高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化水平。

2013年是民政工作特点鲜明的一年。一是市委市政府对民政工作之重视是空前的。今年市委全会报告四次提到民政工作,基层政权、殡葬改革、社会组织、养老事业、社会救助等多项工作写入了全会报告,这是历次全会所没有的。又如,市领导对民政工作的批示之多是前所未有的,仅市主要领导对民政的批示就多达十余次,对殡葬改革、养老事业、地名工作、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等多项工作作出了明确要求,为全面推进民政事业指明了方向。二是改革创新力度之大是空前的。殡葬事业正着手实施新的改革,将推进从“入土葬法”到“入室葬法”的转变,这是继“土葬”到“火化”殡葬改革之后的又一次革命性改革,是一次向千百年来形成的根深蒂固传统陋习的革命。又如,社会组织管理率先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将大大推进社会组织实行自主管理,激发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积极性。三是民政工作任务之重是空前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等级救助站建设、养老机构建设、困难群众救助等多项工作列入2013年市政府十大民生实事,殡葬改革、社会组织登记改革等8项工作列入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对全市人民作出承诺,怡乐新村、殡仪馆改造、奇山骨灰堂等多项工程列入市重点工程。从局领导到一般干部职工都感到肩上的担子越来越重,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工作节奏越来越快。

2013年是民政工作成效明显的一年。一是多项工作获表彰。如低收入认定、阳光工程建设、等级救助站创建、优抚安置、福利企业管理等多项工作走在了前列,有的受到民政部、民政厅的表彰,有的在义乌开了现场会。二是民政服务能力水平有了新提高。困难救助、优待抚恤、老年福利、儿童福利等多项保障标准实施了提标;怡乐新村二期工程和一批农村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成投入使用,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养老服务的能力。三是民政自身能力建设取得了新成效。民政干部改革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殡葬、地名、低收入认定等多项工作推出了新举措。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绝大多数干部能自觉遵守各项规定,能较好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的不足:一是民政事业规划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工作尚没有一个科学规划,致使工作缺乏系统性;有些虽有规划但不合理不科学,与市域总体规划没有有效衔接,缺乏规划的权威性、有效性;有些规划与义乌实际或民政发展现状不相符,缺乏可操作性、前瞻性。二是工作标准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当前市委市政府工作标准和改革举措都是空前的,各部门工作节奏在加快,工作标准在提高,但我们还有一些工作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与先进单位相比还有差距,需要进一步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和争先创优主动性。三是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日常工作中还有违反机关效能建设的人和事,多次被查到并通报批评。个别干部甚至有违法行为,个别单位还有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机关科室与所属单位协调沟通不畅,不能及时有效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二、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民政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总要求,围绕保障基本民生、优化社会服务、创新社会治理三大职能,加快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步伐,提升民政事业标准化、专业化、多元化、信息化、社会化水平,努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创新社会治理

1.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四类组织直接登记,扩大异地商会登记范围;协同省民政厅开展涉外社会组织管理试点,探索建立涉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模式;加大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承担社会事项力度,会同编办、财政等相关部门制定出台政府转移职能和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民主参与、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编制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目录;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完成社会组织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实现社会组织年检、登记、变更、档案管理等事项的网上办理,努力实现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审批时限从原来的5天压缩至3天;成立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落实人员、场地、资金。建立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加大社会组织的培育孵化和公益性服务、行业公共服务项目扶持力度;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培训社会组织从业人员800人次以上,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参评率达到70%以上。

2.深化殡葬改革

落实殡葬设施布局规划。加快推进骨灰堂建设,苏溪、江东、廿三里、工业园区四个骨灰堂2014年开工建设。按计划推进殡仪馆就地改造工程的建设,年内完成投资3100万元。

开展乱建坟墓整治工作。20144月前完成首批重点整治区域内乱建坟墓集中整治和其他重点区域墓主自行整改工作,年底前完成其他重点整治区域坟墓集中整治工作。开展13个传统公墓生态化改造,绿化覆盖率达到80%以上。扩大生态葬奖励覆盖范围,提高生态葬奖励标准,逐步关闭村级公墓,积极推动从“入土”到“入室”葬法的转变。

创新殡葬管理机制。制订全省首个骨灰堂建设标准,完成骨灰跟踪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在13个镇街全面推行骨灰跟踪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基层殡葬管理员队伍。大力倡导文明丧葬方式,制订出台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实施意见。切实加强殡葬文化宣传,树立殡葬改革新风。

3.发展基层民主

积极发展基层民主,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完善村(居)民监督体系,激发基层群众治理城乡社区、管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创造活力。加强新一届村委会业务指导工作,抓好村级便民服务、“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和提升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社区财务管理、社区社会工作及和谐社区创建等工作,努力提升我市城市社区建设水平。

(二)优化社会服务

1.加快发展养老事业

贯彻中央关于优先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部署,制定出台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健全多元化投资参与机制和竞争机制,提高护理型养老机构床位补助标准和养老机构运行补助标准,积极培育中小型护理型的养老机构。按计划推进怡乐新村重点工程建设,完成三期工程土建任务,计划投资5500万元。按国内一流、省内领先定位,完成怡乐新村公建民营机制改革,引进优质养老管理机构,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落实怡乐新村医疗保障任务。保障基本养老服务,全面提升镇街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启动2-3个镇街的敬老院改造工程。积极推进居家养老工作,适当提高低保、低收入家庭中失能、失智老人补贴力度,新建30-50个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推动老龄事业发展,扩大老年电大招生规模,教学点增至180个,学员增至6800人。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新培训文体骨干700人次。

2.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

运用市场因素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活力,发展多样化的商业便民服务和志愿服务,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商业便民服务、基层志愿服务互补发展新格局。开展示范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计划完成12个左右的示范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健全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培育社工服务及人才市场,促进公益类社工服务与商业社工服务协调发展,为群众提供更加丰富、优质、便捷的服务。探索建立境外人员社区管理和服务新机制,开展境外人员社区服务站试点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通过社区社会组织为境外人员提供更多的社区服务。推进新农村集聚区建设,建立和创新行之有效的集聚区管理模式,积极开展新农村集聚区基层民主管理模式调研,并提出意见建议。

3.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依法开展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创新救助管理机制,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由社会服务组织落实长期滞留无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流程,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提升涉外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开展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工作。做好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门牌、路牌清理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门牌、路牌规范化管理水平;完成义武线的联检工作,维护边界稳定;全面做好区划地名工作的调研,启动地名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地名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创建工作。

(三)保障基本民生

1.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调研,适度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力度。加强规范化建设,完善医疗、就学等救助政策。按照提标扩面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救助体系,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10%。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逐步实现低保城乡一体化。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对困境儿童、困境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给予相应的救助和帮扶。加快推进儿童福利院改造工程建设。

2.严格落实双拥优抚政策

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按照市政府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转业士官安置工作。积极开展退伍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保证参训率位居全省前列,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稳妥做好优抚定补人员参保享受养老金后补助标准调整工作,切实做好政策解释、答复等维稳工作。做好换发《烈士证明书》和《残疾军人证》的相关工作。积极开展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迎接省级双拥模范城的考核验收。完成长城公园维修保护工程及散葬烈士墓修缮补助工作。进一步开展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工作。深化双拥工作,协助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子女入学入托工作,为部队排忧解难。

3.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加强彩票销售工作,2014年新建一个中福在线大厅并投入使用,成为全省首个拥有三个销售大厅的县市。加大福彩公益金筹集力度,新增福彩公益金1000余万元。加快福利企业无障碍设施建设,完成25家福利企业标准化改造,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

4.建立健全社会参与机制

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志愿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登记和义工服务记录机制,鼓励社会互助广泛开展。扩大减灾救灾社会参与,发挥社会力量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补充作用。要通过一些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探索依托民间服务经办平台传递救灾、救助、养老等服务,提高民生保障实现途径的社会化水平。要加强低保等民生保障工作的社会监督,构建由政府、救助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绩效评估机制,促进民生保障更加公平公正。推进社会工作人才建设,加大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力度,新培训社会工作者300以上人次。

四)加强作风建设

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化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提高民政系统行风建设水平。推进“阳光民政”工程建设,落实好“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民政局人、财、物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社会协同机制,扩大民政工作社会参与,整合、运用各类社会力量和资源,增强民政发展活力。提高依法监管能力,进一步明晰监管职权,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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