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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金融风险 金融风险防控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6 18:00:06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防控金融风险 金融风险防控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

防控金融风险 金融风险防控调研报告

一、金融风险防控调研原因

当前,把握金融工作形势尤其是金融风险形势具有极端重要性。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金融发展方面做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特别是将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在2017年4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维护金融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金融活,经济活;
金融稳,经济稳。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把风险防控特别是金融风险防控作为未来3年重点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省市也相继出台一系列重要文件,如四月下旬,根据省、市党委决策部署出台了《德州市金融风险排查工作方案》,对各县(市、区)重点风险、一般风险或潜在风险的企业、上市公司、银行机构、发债企业、地方金融组织、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等七项内容进行全面风险摸排摸排,由县(市、区)书记、县长为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显示了各级党委政府对风险防控的重视程度。而此次金融风险防控调研是响应国家、省、市对金融风险防控号召,对我县金融风险防控形势进行全面调研分析,查找问题、制定措施。

二、我县金融风险整体情况

从我县近几年金融风险情况看,整体风险可控,发生区域性风险可能性不大,但我县金融风险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一是从近几年风险数据来看,2013-2014年度我县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严格控制在1亿元和0.8%以下,金融风险形势非常好,但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入、贷款政策收紧、经济形势下行等多方面影响,前几年企业盲目扩张、大举贷款及担保互保遗留的弊端开始集中爆发,数据如下:2015—2017年各季度不良余额、不良率(2015年1.05亿元、0.79%;
1.64亿元、1.17%;
2.23亿元、1.59%;
1.64亿元、1.12%)(2016年1.88亿元、1%;
2.32亿元、1.45%;
3.33亿元、2.09%;
2.88亿元、1.85%)(2017年3.33亿元、2.01%;
3.22亿元、1.93%;
2.92亿元、1.71%;
3.62亿元、2.2%),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率持续升高,不良形势严峻;
二是潜在及隐形不良突增且高位运行。据银行不完全统计,2017年我县不良贷款3.62亿元,这仅仅是表内不良部分,有很多转表外不良贷款、银行逾期贷款未列入不良部分等超过了15亿元,占全部贷款金额9%以上,加上个人贷款不良金额,我县各类不良贷款超过了16亿元;
三是企业金融风险防控形势严峻。我县信诺润滑油列入了省政府重点调度涉险企业,56家企业被全部或部分涉贷银行列为银行重点风险企业,19家企业全部或部分涉贷银行列为银行风险企业;
四是企业担保圈风险高发。我县已对xx等主要担保圈进行摸排,涉及融资金融6亿元,担保金额7.4亿元,担保企业家数10余家,县内银行贷款企业涉及担保企业家数占全部贷款家数75%以上,因各担保圈之间也存在部分互保互担、企业可用流动资金少、担保公司较少、涉及市外银行、贷款时间跨度大等多种原因,担保圈风险处置进展缓慢,且部分企业受担保圈影响,已出现或会预见出现资金风险,担保圈风险存在蔓延、扩散趋势;
五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持续暴露。当前我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持续上升,其中,农商行不良率已达3%,xx银行不良率3.8%,远高于全县平均水平2.12%和全市2%不良率指标,风险形势不容乐观;
六是非法集资和互联网金融违法行为高发。从全县看,虽然 2017年我县未新增非法集资案件,但因非法集资有隐蔽性强、涉及人数多、涉案金额大等特点,且无明确的监管政策和责任分工,我县非法集资风险依然存在,处置的难度依然较大。特别是近年来以“互联网+金融”名义开展非法集资、现金贷、网络贷、P2P等现象逐步兴起,这些互联网概念的金融活动不存在属地管理责任,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同时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呈现覆盖范围广、传播速度快、跨省案件增加的特点,一旦出现风险可能波及全国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排查难度较大,没有有效的排查手段,一些互联网金融风险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对于互联网平台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真正有效防控该类风险机构尚未明确。

三、防控金融风险采取的措施

(一)成立工作专办。成立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专门办公室。由县政府领导任办公室主任,集公安、法院、检察院、金融监管及银行机构等部门合力,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风险防范处置合力,确保各项化解处置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推进金融风险处置工作高效开展。

(二)化解重点担保圈风险。协调处置重点风险企业信贷风险,重点推进了x有限公司信贷风险处置工作,制定了风险处置方案并上报市政府。协助x公司盘点了资产负债和融资情况,分类制定化解方案。摸底全县重点担保圈风险情况,针对企业采取“一企一策,分类施策”的方法,逐步化解担保圈风险。

(三)搭建平台,帮助企业预防风险。为支持全县中小企业发展,有效防止和化解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维护全县金融环境稳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成立了xx缓释有限公司,由县财政出资2亿元作为续贷应急资金,为企业提供低息短期资金,缓解过桥压力。截止2018年一季度末,累计调查客户103家次,发放贷款60笔,放贷金额为33803万元。

(四)积极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动,防范和处置集资专项整治活动。在全县范围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动,在xx电视台播放了关于严厉打击恶意逃费银行债务行为的通告。运用经济、法律等手段,依法对全县各类恶意逃费银行债务、破坏金融秩序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为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自2018年4月至12月,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非法集资存量风险及时化解,增量风险逐步减少,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

四、防控金融风险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机制不完善。一是我县于今年刚成立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专门办公室,对建立信息互通、舆情引导、责任落实等运行机制方面不够畅通,在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动上,对失信企业和个人打击力度不够,多方参与的联合惩戒机制不完善。二是融资担保和应急续贷两项融资保障机制没有完全发挥作用,与全县企业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需求还无法适应。以xx为例,2017年末在保责任余额10.33亿元,接近净资产10倍的临界值,已无法新增担保额度,且xx对企担保大多没有尽到责任,银行对其缺乏信任。以xx公司为例,今年累计为企业提供过桥资金3.38亿元,实现全部资金6倍投放,占全县年内累计投放贷款的10.6%,已不能为满足企业进一步过桥需求,同时xx公司仅能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受限严重。

二、银行机构处置金融风险能力欠缺。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中,我县部分银行机构存在等靠思想,主动对接上级行争取政策的意识不强,过度依赖地方政府,不能积极争取不良贷款核销规模指标及不良贷款和批量转让政策,没有做到应核尽核、应销尽销。

三、部门间不能形成有效合力,防范化解风险创新不足。一是企业一旦出险,往往由县政府安排部署,县金融办及各银行牵头处置,难以发挥群策群力防范处置风险的作用,且金融办职能单一,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中,只能发挥协调作用,无法形成强有力的处置手段;
二是金融办在摸排涉险企业资产负债情况时,尤其是涉及担保圈情况、高负债企业情况等方面没有审计、税务、公安等强有力的配合,只能通过各银行汇总一部分情况,无法通过行业管理部门和属地获取更多的有效资料,目前掌握的企业情况仅限于重点企业和出险企业,对于大部分的企业仍然无法全面掌握其真实情况,无法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一手资料。三是执法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信息不对称,法律法规存在诸多盲区,这就造成了在历次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动中,往往会出现举证困难、司法程序跟进滞后的现象。

五、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多措并举化解担保圈风险。各银行新增贷款要尽可能避免保证贷款,采取抵押、信用等其他贷款方式,逐步压缩保证贷款比例。加大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建设力度,由担保公司承接担保圈担保,减少企业间互保、联保,切断担保链条。加强合同约束,约定限制对外担保的条款,避免同行业担保圈,防止担保圈扩大。

(二)完善企业金融风险预警处置机制。各银行要重点监测信贷组合风险和重点客户风险,包括企业信贷变动情况,企业贷款、信用证等表外融资业务情况,特别是企业出现没有及时兑付贷款利息、账户资金异动、账户被执法机构冻结等现象以及担保企业出现上述情况的,人民银行和银监办应及早研判进行预警处置。各园区、各乡镇要充分了解辖内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资情况,重点分析掌握企业投资资金数量、效益、对外投资出现重大失误与损失等情况;
对负债率超过70%的企业,做好企业资金、运行情况分析并及早提出分类预警措施。实行企业风险监控月报制度,县政府、各主管部门、各金融机构对企业融资情况和融资表现进行定期分析,确定企业是否存在债务风险。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发挥各工作机构、协会、商会等一线工作力量,加强与职能部门、企业沟通联系,全面掌握企业情况,摸排负债过高的企业,制定分类预警措施。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传媒手段,宣传金融知识和非法集资的危害,切实提高群众投资风险意识和对非法借贷的防范能力,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各类债务纠纷,防止出现违法行为。

(四)建立失信惩戒制度由发改、经信、金融、审计、人民银行等部门对失信尤其是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工作职能范围内进行惩戒。对恶意拖欠、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各银行要及时从担保圈内剥离。充分借助政法单位的执法力量,开展司法清收、司法审判,公安机关要着重严厉打击通过转移资产等方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五)疏通金融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发展产业基金,完善续贷应急、融资担保机制,帮助企业解决贷款周转难、融资担保难等实际问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加深银企了解,增进银企互信。落实财政资金存放与信贷投放挂钩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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