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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传染病报告制度最新【四篇】

发布时间:2023-08-28 17:55: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传染病报告制度最新【四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医院传染病报告制度最新【四篇】

医院传染病报告制度最新4篇

第一篇: 医院传染病报告制度最新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勐海县中医院

2011年6月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医务人员在诊疗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疫情或者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时,应遵循《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规定的内容、程序、时限报告。

二、传染病报告病种(39种)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7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手足口病、|甲型H1N1、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0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限:甲类传染病2小时;
乙、丙类传染病24小时。

四、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

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防保科及医务科,防保科应于2小时内向医院领导及上级卫生部门报告,首诊医生于2小时内上报《传染病报告卡》,防保科进行网络直报。

五、出现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时,应按甲类传染病报告时限和方式报告疫情。

六、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

七、发生食物中毒、大批不明原因病员、当地未有过或者国家已宣布消灭的传染病时,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应立即报告医务科,同时向院长报告,医院应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同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八、严格登记制度。门诊、急诊各接诊医师、放射科、检验科必须建立疫情登记本,做好接诊病例登记,对接诊及检出的传染病病员必须详细登记,及时报告。

九、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十、未经批准,不得对外通报、公布和引用发表未经公布的传染病疫情。

勐海县中医院

201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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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医院感染消毒、灭菌、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遵循医院感染标准预防原则,认真执行隔离防护措施,注意医务人员和病员的双向保护。
2、医务人员上班时必须按要求着工作服,接触病员前后要洗手,操作中接触血液或体液,必须戴手套,并根据情况穿隔离衣、戴护目镜。
3、医务人员应按要求使用流动水洗手,保持手部皮肤清洁,必要时使用消毒剂或快速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
4、医务人员在接触病员前后,特别是在接触有破损的皮肤、粘膜及侵入性操作前后,进行无菌操作前,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病房、烧伤病房、传染病房等重点病房时,戴口罩和穿脱隔离衣前后,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脱去手套后等情况下必须洗手。
5、住院病员的安置应感染病员与非感染病员分开,同类感染病员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员单独安置。
6、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
7、病床应一床一巾湿式清扫,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消毒清洗晾干。
8、地面湿式清扫,当有污染时先用消毒剂处理后再清洁。拖把应分区设置,标记明确,悬挂晾干备用。
9、病房应严格执行消毒常规,病员出院、转科或死亡后,所有物品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10、治疗室、换药室、监护室、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急救室等重点诊疗场所,必须有严格的人员进出规定,定期消毒。
11、进行无菌操作前必须洗手、戴口罩、戴帽子,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12、进入人体组织和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13、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消毒或灭菌方法。凡耐热、耐湿的物品如手术器械、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法。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法。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选用环氧乙烷灭菌或其他低温方式灭菌。消毒首选煮沸、流通蒸汽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时选择化学消毒方法。
14、医务人员要了解化学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以及使用方法,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择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及灭菌剂。
15、配制化学消毒剂时必须检测有效浓度,并定期监测。
16、更换消毒、灭菌剂时,用于浸泡消毒、灭菌物品的容器必须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17、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其中传染病病员和特殊细菌感染病员用过的医疗器械和物品,应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或灭菌处理。
18、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消毒或灭菌处理。
19、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棉签、针头、刀片等医疗废物在科室按规定使用专用收集袋或利器盒分类放置,对医疗废物种类、数量等详细登记,由护保中心统一收集、运输、暂存,转交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置厂家,交接登记项目齐全。
七、艾滋病消毒隔离防护制度
1、对可疑或确诊的艾滋病病员采取“血液/体液隔离”措施,单人隔离,同种病原感染者可同室隔离。
2、接触病员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戴手套,脸部可能被血液或体液溢出及溅落污染时应戴眼罩,脱手套后洗手。
3、在血液、体液可能污染工作服时应穿隔离衣。
4、接触病员及污染性物品后立即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洗手。
5、处理所有尖锐利器物品时,小心操作,防止锐器损伤。
6、被病员血液及体液污染的器械、用品、被服,应按“消-洗-消”的原则进行处理。
7、医疗废物分类放置,放入专用医疗废物收集袋或利器盒,采用双袋包装处理,标识明显。
8、病人出院后病房、床单位、所有物品进行终末消毒处理,用含氯1000mg/L消毒液擦洗、浸泡消毒。
9、建立医务人员锐器损伤报告和登记制度。发生针刺后应立即用除菌皂及清水冲洗皮肤伤口,粘膜则以清水冲洗。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进行相应的处理及追踪观察。

第二篇: 医院传染病报告制度最新

医院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一、建立法定传染病疫情三级管理监控网络

(一)由业务副院长、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医务科、门诊部办公室负责人组成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

(二)各科室(病区)领导应把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列入医疗质量管理内容,各科室(或专科)要有一名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二、门诊各科均要设门诊日志,简单登记初、复诊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诊断及疑似传染病患者的详细地址或电话;各病区要认真填写住院患者《住院患者出入院患者登记本》的各项内容,对住院期间所发生的合并症一定要如实填报。此项工作由区长及护长监督执行,每月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进行检查、登记。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登记与报告:

(一)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与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与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H1N1流感。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与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与阿米巴性痢疾、伤寒与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广州市传染病防治规定》中规定的三种传染病:水痘、恙虫病与肝吸虫病。

(二)病例分类与分型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病原携带者与阳性检测结果五类。其中,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她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仅限采供血机构填写。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

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与未分型三类

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与未分型五类;

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

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与未分型三类;

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与未痰检四类;

乙型肝炎、血吸虫病应分为急性与慢性。

(三)报告时限

(1)对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或发现其她传染病与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立即电话上报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并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送至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电话报告区CDC。

(2)一些少见或容易引起暴发流行的传染病:如流脑、乙脑、登革热、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等应于2小时内电话上报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与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送至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进行网络直报。

(4)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区卫生局报告。

(四)对在我院就诊中所发现的传染病患者,不论其就是否曾在其她医院就诊均要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对接触传染病较多的科室:内科、儿科、急诊科、妇科门诊、皮肤科门诊、感染性疾病科还要登记《传染病初诊患者登记本》,报告卡应在规定时限内由所属科室病区的工人送交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签收。

(五)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指定专职护士及时对各科室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登记、核对与网上报病,并于每月底作传染病病例与性病病例的统计、分类,按规定的时间分别向疾控部门与广州市性病防治所上报。

(六)有下列情况须填写《传染病初诊患者登记本》及《传染病报告卡》:(1)传染病患者;(2)疑似传染病患者;(3)传染病携带者;(4)疑似病例确诊后订正。感染性腹泻患者还需填写《腹泻患者登记本》。

(七)对未能排除伤寒、痢疾的病例而作肥达氏反应与血液细菌培养、大便痢疾杆菌培养者,按照伤寒、痢疾疑似患者要求,均要在《传染病初诊患者登记本》上登记及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以防漏报,最后确诊再报订正卡。

(八)按规定我院不得开设结核专科门诊,对需住院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市区内的可转送广州市结核病防治所(如同时合并危及生命的非传染性疾病,则待病情稳定后再转送结核病院治疗);非住院治疗的患者一律转至当地的结核防治机构进行统一的检查,督导化疗管理。

(九)结核性胸膜炎按规定作疫情报告,但无需转诊;其它肺外结核病患者,无需填传染病报告卡,也无需转诊。

(十)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监督工作,每月定期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及迟报、漏报情况的检查与统计,收集整理资料备查,并把检查结果反馈给各科室领导及主管医生,各科接通知后如有异议须在三天内与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联系,否则,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则将检查结果交由质控科进行处罚。

四、考核与培训:每年组织一次新分配来我院工作的医务人员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与《我院法定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等规章制度,并作为岗前教育的一项内容;另每年分春、秋两季组织进修生、研究生学习传染病有关知识及制度,考试后备案。不定期对在职人员进行传染病知识的再教育。

第三篇: 医院传染病报告制度最新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39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4、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登记本,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检验科和影像科室要将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给首诊医生。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9、本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传染病病例处置工作制度

一、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传染病病例处置的规范性和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医院传染病管理实行院领导-疫情管理人员-首诊医师三级负责制。

三、门诊首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认真及时登记门诊日志或HIS系统,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对传染病病例转登在传染病登记本上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报告,报告卡由医院防保科疫情管理人员负责网络直报。

四、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五、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立即报告院领导或防保科,并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同时电话报告县疾控中心和卫计局;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六、医院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七、发现不明原因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本院不具备救治能力的传染病时,应当在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做好转诊登记。

八、诊治、转诊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疫点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防止院内感染。

九、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门诊日志、检验科和放射科登记管理制度

1、门诊医生必须填写完善的门诊日志。门诊日志内容包括: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病名(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初诊和复诊九项基本内容,14岁以下儿童填写家长姓名。在接诊过程中经过确诊,如属于传染病报告病例,则按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完整填写报告卡后直接送达疫情管理科室,或由疫情管理人员收卡。(从诊断到网上直报乙丙类传染病必须≤24小时;
并在送卡前将接诊的传染病按项目要求记录在本科室传染病登记薄上(由保健科统一提供);
存档备查。

  2、出入院登记本的管理。病人入院后,必须完整填写相关内容(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
出院时,必须根据病历所书写的最后诊断填写病人的出院诊断。如属于确诊的传染病报告病例,则按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完整填写报告卡后将报告卡放至固定的存卡处,由疫情管理人员收卡;
或直接送达疫情管理科室。(从诊断到网上直报乙类必须≤24小时;
并在送卡前将接诊的传染病按项目要求记录在本科室传染病登记薄上(由保健科统一提供);
存档备查。

3、检验科结果登记必须有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就诊科室、床位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科检验人员签名。阳性结果用红笔或用红章标记,以示区别。传染病阳性结果必须反馈给首诊医生,并做好反馈记录(首诊医生签字确认)。

  4、放射科结果登记必须有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就诊科室、床位号、检查项目、放射结果诊断、放射科医生签名。阳性结果用红笔或用红章标记,以示区别。传染病阳性结果必须反馈给首诊医生,并做好反馈记录(首诊医生签字确认)。

医院传染病病例登记和转诊制度

  1、门诊日志和登记本,包括门(急)诊、检验科、放射科等,对传染病病例,要详细记录就诊病人的基本情况,项目齐全,书写规范,14岁以下儿童必须注明家长姓名。初诊病人,注明“传染病卡已报”,复诊病人注明“复诊”字样,首诊发现传染病人立即转传染科门诊或当地传染病医院。

  2、临床科室、检验科、放射科等必须建立传染病登记本,记录项目和内容与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本相一致,且在一定时间段内,二者人数相符合。

  3、预防保健科应建立全院传染病登记本,对各科室报告的传染病病例信息,详细登记,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

4、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转到本院的传染科或当地传染病医院。

5、按照传染病处置的相关规定做好转诊途中各逗留环节的消毒工作;
防止疫情扩散或造成院内感染事件。

门诊医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门诊医生发现传染病疑似和确诊病例时,要在门诊日志上认真登记,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病名(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初诊和复诊九项基本内容,14岁以下儿童家长姓名)。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卡后,要在门诊日志相应位置填写“疫情已报”字样。

  2、门诊部各科室负责人要每天核查门诊日志,对漏报和误报的传染病要及时补报和订正传染病报告卡。防保科疫情管理人员每周要认真检查一次门诊日志,避免漏报和错报现象的发生。

  3、对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病人,门诊医生要询问病人流行病学史,疑似病人确诊后,要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订正卡上报防保科。

  4、要做好门诊日志的收集和保管工作,以备后查。

  5、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如果漏报1例传染病,处罚当班医生人民币X元,造成重大影响按有关法规依法处理。

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

1、门诊部、住院部、检验科、放射科等有关科室接诊传染病患者时,首先进行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然后做好处置工作。

2、疫情管理员每日两次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对卡片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纠正。

3、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通知网络直报员,网络直报员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当专家组确诊后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上报。

4、发现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时,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5、发现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时,应当在24个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6、进行网络直报时,经查错、查重、订正后上报。同时登记在《疫情直报登记本》上备查。

7、传染病报告卡网络直报后,整理、装订、存档,保留三年。

8、每月将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情况汇总,报医务处、业务院长。

9、遇到特殊情况时,报告业务院长协调解决。

传染病报告自查制度

  为了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杜绝漏报,迟报现象发生,制定本制度。

1、各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由“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

2、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时,在抢救处置患者的同时应在法定时间内及时,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时要

立即电话报告预防保健科,保健科核实后立即电话报告县疾控中心。

4、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人员必须根据规范要求每日2次及时深入科室收集传染病报告卡,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收卡登记。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责令改正。

5、疫情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传染病自查(自查内容包括门诊日志、检验登记、传染病登记本等各种记录的登记情况、传染病报告情况等),综合医院自查院内各科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查本服务中心及下设服务站,乡(镇)卫生院自查本院各科室及所属村卫生所,以杜绝传染病漏报,迟报。并书写内容完整的自查记录。

6、预防保健科必须对检查情况进行每周一次小结,每月一次总结,每季度汇总一次,年终进行全面检查。疫情管理人员须将传染病报告卡和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汇总。并定期报告院领导小组,根据规定给予处罚。

7、院领导小组组织院内传染病报告自查工作,要求检查和督导有记录、有结果、有汇报。检查和督导每月一次。并将检查结果报主管院长,进行全院通报。

8、院领导小组根据各科室传染病报告卡迟报、漏报,以及网络直

报中存在的问题,按传染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置。

传染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使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真正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医院传染病报告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我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施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院部有一名主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2、根据传染病报告程序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根据规定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不得漏报、迟报、谎报、瞒报。

  3、医务科、感染性疾病科负责监督检查传染病疫情上报工作,实施每周小结,每月有总结。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责令及时更正并根据情况实施处罚。

  5、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X元处罚,情节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6、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责任科室(医务科、感染性疾病科)及责任人给予X元罚款处理。

  7、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工资、资金,并通报全院,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8、全年发现传染病漏报超过5例者,扣除主管院长及医务科责任人年终资金,并给予警告处分。

  9、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出现重大传染病误报事故,扣除3个月工资、全年奖金,全院通报批评,给予记过处分;
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者,按下岗处理,违反法规者依法处理。

医院传染病法规知识培训制度

  1、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和有关院、科领导要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传染病知识培训,全面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

  2、对全院医务人员每年进行两次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

  3、新入院的医生和实习生必须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卫生部37号令、传染病监测信息工作指南、传染病诊断标准、传染病信息报告系统工作管理技术规范等。

  5、疫情管理人员和网络直报人员必须接受上级疾控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拒绝参加培训者按有关制度处置。

预防保健科工作规范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的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和规定。

2、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条例,建立和健全医院疫情管理和报告制度,组织制定各项疾病预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做好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和报告工作,负责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查重)工作,定期检查、指导和督促各科室做好医院疫情管理和报告以及死亡病例报告工作。

4、每天分早上和下午两次到科室进行签收传染病报告卡,并做好收卡登记(签收的目的为明确疫情报告人及疫情管理人员责任),对送达预防保健科的报告卡随时签收,并在签收的同时审卡填报内容,保证内容完整;
对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以及某些特殊病例可及时对病人进行调查,在不能排除的情况下,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本院领导报告疫情;
对于结核病、乙肝等容易多次入院就诊的病人,经过调查,排除一年内重复上报的可能,及时上报。

5、每月末,查阅全院本月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出院病历、放射科检查结果及检验科检验结果,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6、每月在全院通报上月疫情报告情况(包括疫情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并做出惩罚通告)。

7、做好全院疫情报告和死亡病例报告工作,接到疫情报告卡和死亡病例报告后后按规定时限通过国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8、每月与医务处核定死亡病例登记,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9、规范计划免疫工作。

10、认真做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的疫情管理和报告的检查工作,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搞好疫情调查工作。

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员工作职责

1、传染病网络直报人员应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且熟习传染病疫情管理和网络直报业务,具备指导和培训医务人员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工作能力。

2、网络直报人员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应及时审核传染病报告卡信息并录入直报系统;
每月应对本单位传染病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呈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并向有关科室通报。

3、网络直报人员在网络直报或上报当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前,需先对本单位填报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审核。

①发现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情况时,及时通知报告人核对;
对重复报告的卡片进行标注,不再进行网络直报。

②发现以下情况时,建议立即对报告信息进一步核实:

Ⅰ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Ⅱ 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

Ⅲ 发现同一种急性传染病在同一自然村、街道、集体单位(场所)一日内出现3例及以上,或一周内出现5例及以上。

如以上任何一种情况属实,应立即电话报告县疾控中心,并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

4、每周、月、季、年定期开展传染病漏报、迟报检查。认真执行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5、传染病报告卡应按编号装订,《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应按有关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三年。网络直报的疫情信息和相关资料按月导出,制成电子文档双重备份。

6、网络直报用户帐号的正式使用密码,一般应在8位以上,并有数字与英文字母组合,每月至少更改一次。网络直报人员未经上级系统管理员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网络直报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并避免在公共场所公开使用网络直报系统。

7、按时参加县疾控中心召开的疫情例会制度。

8、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传染病有关法规信息和知识。

9、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责任,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影响,按有关法规追究责任。

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6、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1、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开设腹泻病门诊,要求专人、专室、专设备,24小时值班。

  2、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和消毒隔离制度。

  3、腹泻病门诊只准接诊腹泻病人,不得接诊其他病人。

  4、做好腹泻病人的就诊专册登记,需抢救治疗及留床观察病人另做详细病历记录。

  5、做好腹泻病人监测与统计工作,做到“逢泻必登、逢疑必检”。

  6、对中、重型腹泻病人应在门诊积极抢救治疗或留床观察。

7、对漏报、瞒报、缓报疫情的,依法追究个人责任。

医院传染病暴发/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理机制与流程

1、临床科室发现多例相同传染病或感染病例应立即报告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其聚集性和相同症候群特点,判断、核实其流行或爆发后,立即报告院领导县卫计局和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对疫情进行初步调查与分析判断,了解疫情发生、发展情况,检查部分病人,进行现场查看,采集部分病人及现场可疑物品标本做检验。根据流行病学暴露史和特殊的临床表现对疫情做出初步判断。

  2. 初步判定疫点和疫情或感染区域,实施疫点地处理、管理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及保护易感人群的措施, 做区域隔离、消毒,必要时区域封锁,迅速控制疫情。

  3.核实诊断。进一步调查病例或疑似病例的临床表现,流行病学接触史和暴露史,采集病人生物标本,根据诊断标准做出诊断。

  4.隔离治疗病人。进行病原治疗和对症治疗。

  5.深入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6.综合分析流行病学调查结果,采取相应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7、整理资料,写出调查报告,上报。总结经验,制定今后但预防措施。

处理流程:临床科室发现多例相同传染病或感染病例→报告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核实流行或爆发→报告院领导、线卫计局和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同时查找感染源、进行病原学检测、核实诊断→做出初步分析和判断,并采取控制措施→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疫点消毒处理→分析调查资料→写出调查报告,总结经验。

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 SARS、不明原因疾病、医院感染暴发流行预案

一、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组织机构,成立领导小组,正确指挥,快速反应,积极应对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成 员:

(二)技术专家组,对遇到的突发事件的处置进行指导。

医疗组:

疫情报告管理组:

医技组:

(三)及时报告请示;
根据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按规定时间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计局报告;
同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将突发事件情况的措施和现状简要进行汇报。

(四)及时对决策作出必要的调整和修改,在收集信息基础上,计划执行过程一定要保持灵活性,必要时进行调整。

(五)重视与公众和新闻媒介合作;
通过媒体,让社会了解事件的真相、医院态度;
通过媒体树立医院在突发事件中的好形象。

二、强调分工合作 ,在处置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强调相互配合,防止相互推委,做好人员、财产、设备等筹备工作:

医疗组:负责诊断、治疗、抢救预防等工作。

疫情报告管理组:负责疫情报告和个案调查

后勤保障组:负责药品、设备、器材、病房设施等工作

三、采取果断措施,切断一切感染途径

(一)开展健康教育,以提高防护意识:利用周会进行动员,请专家对传染病暴发流行、不明原因疾病、医院感染暴发流行的发病原因、诊断标准、治疗原则进行专题讲座及重点科室的所有工作人员强化培训,使医务人员熟练掌握防治知识和技能,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二)准备防护用品预防用药:筹备和购买防护用品及预防药品。

(三)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按要求成立感染科,开展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传染病病人,重点可疑病人,上报疫情。建立隔离区,对病区进行分区(清洁区 半污染区、污染区),配备必要的设备。

(四)对病区医务人员实行隔离管理和重点保护。

医务人员参加传染病治疗期间,严禁离开隔离区,同时,为他们在病区内提供必需生活用品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五)严格污物和垃圾处理:病区楼内污物通道与医疗通道严格区分,各病区的污物和垃圾直接与病区从专门通道送到固定地点,能焚烧的立即焚烧;
需要重复使用和不能焚烧处理应进行消毒浸泡处理直接通过专门通道运送到指定地点处理。加大污水处理的消毒剂量。

(六)加强消毒管理:对全院医疗工作地点和病区进行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感染监控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标准预防措施,对隔离病区内的污染物品要按照医疗垃圾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七)保护易感受人群:为全院人员发放预防用药。对重点科室及隔离病区的工作人员除发放预防用药外,还要配发隔离衣、防护口罩、防护眼镜等防护物品。

四、常见传染病的应急处理流程

(一)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不明原因疾病的应急处理流程

  1.疫情报告。首诊医生发现非典病例或疑似病例或不明原因疾病时,应以最快的方式向预防保健科报告,由预防保健科逐级报告院领导和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经初步核实诊断后,以最快的方式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了解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病情况,核实诊断,查找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做出初步分析和判断,并采取控制措施,防治疫情的扩散。

  3.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原则上对病人或疑似病人实现就地隔离治疗,各地指定具备呼吸道传染病急救和隔离条件的医院,就地相对集中收治病人。及时采样检测,必要时送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

  4.按照《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对病人或疑似病人发病后的密切接触者要进行医学观察2周,一般采取居家医学观察,必要时集中观察。

5.疫点消毒处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对疫点(包括患者住所、工作场所等)按照《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消毒技术》的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6.在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上,分析疫情发展趋势,提出相应的控制和预防措施。

7.交通卫生检疫:根据非典疫情形势,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级人民政府宣布实行国内交通检疫的地区,采取严格的交通检疫措施,及时发现和控制病人或疑似病人,防止疫情借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传播。

处理流程:首诊医生发现非典病例或疑似病例或不明原因疾病时→疫情报告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逐级上报疫情→防疫站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作出初步分析和判断,并采取控制措施→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疫点消毒处理→交通卫生检疫

  (二)鼠疫应急处理流程

  1. 首诊医生发现鼠疫病人,应立即报告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初步调查与分析判断立即报告防疫机构。防疫机构向发病单位了解疫情的发生经过和发展情况,对疫情做出初步判断,分析流行趋势,实施严密隔离病人和疑似病人、封锁疫点、管理疫区等防疫措施。

  2.核实诊断(确诊时限要求2天内)。个案调查包括临床表现、流行病学暴露史等,结合病人淋巴液细菌培养和血清学检查进行诊断。

  3.紧急疫情报告。发现鼠疫病人或疑似病人史重大疫情,发病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以最快的方式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

  4.封锁疫点,管理疫区。

  5.隔离治疗病人与疑似病人。

  6.深入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包括疫源地、宿主、传播媒介等情况的调查,流行病学史,并追查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和患鼠疫动物的接触者。

7.补充完善防治措施: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者。

处理流程:首诊医生发现鼠疫病人→应立即报告预防保健科→初步调查与分析判断→核实诊断→对疫情作出初步判断,分析流行趋势,实施严密隔离病人和疑似病人、封锁疫点、管理疫区等防疫措施→紧急疫情报告→封锁疫点,管理疫区。

(三)炭疽疫情应急处理流程

  1. 首诊医生发现炭疽病人应立即报告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初步调查与分析判断立即报告防疫机构对疫情进行初步调查与分析判断。了解疫情发生、发展情况,检查部分病人,进行现场查看,采集部分病人及现场可疑物品标本做检验。根据流行病学暴露史和特殊的临床表现对疫情作出初步判断。

  2.实施疫源地处理、管理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及保护易感人群的措施,迅速控制疫情。

  3.核实诊断。进一步调查病例或疑似病例的临床表现,流行病学接触史和暴露史,采集病人生物标本,根据诊断标准作出诊断。

  4.隔离治疗病人。进行病原治疗和对症治疗。

  5.深入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发病地区、时间、人群分布的调查。

  ——根据暴发、流行原因的初步分析,对可疑炭疽死亡的家畜进行细菌学与血清学检查。

  ——调查与患者及病畜、死畜、可能污染的畜产品和土壤等的接触者进行登记和调查。

  ——根据个案调查和上述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分析暴发、流行原因、传染源、传播途径及其影响因素等。

6.综合分析流行病学调查结果,采取相应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处理流程:首诊医生发现炭疽病人应→立即报告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逐级上报疫情→防疫站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作出初步分析和判断,并采取控制措施→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疫点消毒处理。

(四)医院感染爆发应急处理流程

  1.临床科室发现在病区内短时间内发现多种症状相同的病原菌感染的病例后,由感染监控管理小组成员负责报告院感科,院感科证实流行或爆发。对怀疑患有同类感染的病例进行确诊,计算其罹患率,若罹患率显著高于该院或科室历年医院感染一般水平,则证实有流行或爆发。

  2.查找感染源。对感染病人、接触者、可疑传染源环境、物品、医护人员及陪护人员等进行病原学检查。

  3.查找引起感染的因素。对感染病人周围人群进行详细的流行病学调查。

  4.制定控制措施。包括对病人进行适当治疗,进行正确的消毒灭菌处理,隔离病人,停止接受新病人,医护人员自身防护,免疫接种或投药等。

  5.分析调查资料,对病例的科室分布、人群分布和时间分布进行描述;分析流行或爆发的原因,推测可能的传染源、感染途径或感染因素,结合实验室检查结果和采取控制措施的效果综合做出判断。

6.写出调查报告,总结经验,制定防范措施。

处理流程:临床科室发现感染病例→报告院感科→院感科核实流行或爆发→报告院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同时查找感染源→隔离病人→查找引起感染的因素→制定控制措施→分析调查资料→写出调查报告,总结经验,制定防范措施。

第四篇: 医院传染病报告制度最新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组织管理?

  卫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院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卫生院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
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
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
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配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搜集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
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3、负责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
开展技术指导。

  4、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对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信息审核

  1、卫生院防保科每天应进行疫情信息网络监控;
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加、罕见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业务科室及时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应分别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与查重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3、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通讯畅通,节假日将疫情报告电话转接办公室电话上,同时保证24小时信号通畅。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的通报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单位、政府和有关领导报告并通报本级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周边省份和地区传染病疫情等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发现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乙类传染病以及不明原因疾病爆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将该病人的相关信息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通报。

  3、卫生院当辖区内发现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黑热病、包虫病等)暴发、流行时,及时向辖区畜牧站报告(专报),并在疾病流行期间互相通报各有关疫情信息。

  4、卫生院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专职人员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每月对《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的疫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主要内容有法定传染病监测分析、各类传染病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报告及时性评价和重点提示五大部分。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时限及内容

  1、报告程序防保科接到电话、传真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发现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其它乙类及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时,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同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话记录表》后,报相关部门。

  2、报告内容主要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基本情况(发生地点、波及范围、波及人数、可能传播途径等),疫情发生简要经过,当地卫生机构对疫情处理措施等。

  3、报告时限从防保科接到疫情,报告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个过程在1小时内完成。当辖区内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于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1)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如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2)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卫生部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五)调查

  卫生院接到甲类传染病、传染病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的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接到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疫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六)卫生院及有关科室和个人应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分配给科室的疫情信息查询帐号及密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将负责人名单报信息管理科疫情室备案,如发现帐户和密码信息泄露,请立即报告疫情室,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后果自负。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疫情资料对外公布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对外泄露疫情资料,如有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质量控制

  卫生院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应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务,承担疫情资料收集、上报和反馈工作。对辖区内个体诊所和下级卫生所的疫情报告工作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九)奖惩措施

  各级卫生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2、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流行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未按规定派人进行现场调查的;

  4、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各责任报告单位对周末及节假日加班进行疫情报告、监测和分析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排补休并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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