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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3篇

发布时间:2023-08-17 09:55:05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9.04.01?

  【字

  号】黔发改法规〔2019〕295号

  【施行日期】2019.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委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根据《贵州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2019年贵州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贵州省发展改革系统2016-2020年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规划》《省发展改革委“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制定了《省发展改革委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认真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各项任务。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1日

  省发展改革委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根据《贵州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2019年贵州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贵州省发展改革系统2016-2020年普法依法行

  政工作规划》《省发展改革委“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实施三大战略行动,以发展改革工作职能职责作为开展普法工作的内容导向,强化内设机构普法工作职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委党组统一领导、处室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为加快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落实委机关各处室普法主体责任,向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使发展改革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得到广泛普及,形成有利于发展改革部门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的良好社会氛围。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谋划和推动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干部严守党章党规、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进一步筑牢。

  三、重点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论述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力宣传我国法治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成就,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重点学习宣传新颁布实施的党内法规。采取多种形式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宣传

  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首要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进法治贵州建设的意见》(黔法宣办〔2018〕15号),在全委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加强广大领导干部的宪法宣传教育,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利用好宪法宣传日和宪法宣传月,加大宪法学习宣传力度,全面激发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情和动力。

  (三)紧紧围绕三大攻坚战、三大战略,深入开展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围绕服务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和中心工作,切实找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着力点,结合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大扶贫、大数据和大生态战略,联系发改工作实际,坚持日常普法与专题宣传相结合,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扶贫开发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及普法台账机制。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细化量化年度普法工作任务,明确各处室普法责任。各处室要建立本处室普法工作台账管理机制,通过开展知识讲座、文件解读、会议传达等多种方式,有序开展普法工作,并及时将普法工作情况报委普法办,确保普法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考核评价。处室学法、普法情况纳入委机关处室目标考核,每年考

  核情况报委普法依法行政暨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委内通报,推动委普法责任全面落地落实。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贵州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委普法依法行政暨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为我委普法依法行政及法治机关建设工作领导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委政策法规处、人事处、办公室组成,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普法日常性事务工作。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主体为委机关各处室,处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处室要切实履行普法责任,把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结合处室职能职责,细化明确普法工作目标,创新普法工作举措,落实普法工作责任,指定专人作为普法联络员,负责普法工作总结报送、并负责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动态上传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确保“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注重普法实效。完善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学习方式,结合普法责任清单和发改工作实际,在强化自身自学的同时,定期有针对性组织法治专题培训讲座。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加强普法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充分利用重大热点案件事件开展法治学习宣传,切实提高普法实效。

  (三)加强协调配合。委普法办、各责任处室、各责任处室之间在落实普法责任制过程中要加强协调配合,有分工、有合作,加强普法信息沟通,形成普法工作合力,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2019年省发展改革委“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附件

  2019年省发展改革委“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一、加强新颁发的党内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责任处室:人事处)

  二、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

  《宪法》

  《行政诉讼法》

  《行政复议法》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

  《国家保密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访条例》

  (责任处室:办公室)

  三、加强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责任处室:投资处)

  《节约能源法》

  《贵州省节约能源条例》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责任处室:环资处)

  《贵州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

  大数据发展相关政策、“双创”相关政策规定。

  (责任处室:高技处)

  《贵州省社会信用条例》

  (责任处室:财金处)

  经济运行宏观调控、经济体制改革、扶贫政策规定等与发改工作重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宣传。

  (责任处室:经济运行调节处、综合处、投资处、体改处、地区处等各有关处室)

篇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2.10?

  【字

  号】闽政〔2021〕3号

  【施行日期】2021.02.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若干措施的通知

  闽政〔2021〕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在新时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系统观念,整体推进、协同发展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边界,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着力解决党和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二、坚持党的领导,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年度工作要求以及《关于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意见》。

  (二)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党委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重大立法事项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政府立法计划拟定后提请同级党委研究。

  (三)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

  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应对风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谋划。聚焦“十四五”时期和2035年远景目标任务,根据党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抓紧制定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

  (五)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自2021年起,每两年组织开展1次全省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示范创建引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以法治督察为抓手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创新督察方法方式,提高督察实效,努力实现督察增效与基层减负相统一。

  三、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着力提升政府治理法治化水平

  (七)完善依法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确保决策内容合法合规。各类行政决策制定过程中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

  (八)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向社会公布。决策事项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前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涉及公共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涉及市场主体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充分听取并吸收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相关群众的意见。

  (九)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决策机关在决策中要明确执行主体、执行目标、执行时限等内容,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机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完善执行主

  体向决策机关报告决策执行情况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

  四、加强行政立法工作,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规范

  (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前瞻性研究论证,编制好年度立法计划,建立行政立法项目储备库。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统筹安排相关联、相配套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制定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增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做到简明易行。

  (十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强“放管服”改革、科技创新、现代产业、数字经济、生态文明、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安全、民生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特色领域立法,加强与民法典关联、配套法规规章制度建设。立足“多区”叠加优势,着力先行先试,涉及需要调整或暂停实施法律、行政法规的,积极争取国家授权。及时清理不适应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十二)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编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建设全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

  (十三)强化备案审查的监督和纠错功能。健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制度机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采取约谈、通报或专门督导等多种方式督促整改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定期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健全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对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十四)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公布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事项清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

  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

  (十五)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精简涉企证照,依法推动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改革,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重点推进“照后减证”,能减尽减,能合则合,做到放管结合,宽进严管。

  (十六)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原则,以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和事项为重点,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并编制告知承诺制清单。优化办事流程,完善便民措施,加强事中事后核查监管,健全诚信守诺机制、风险防范机制。

  (十七)全面施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覆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奖惩修复”的新型监管机制。建设监管制度升级版,完善实施细则,加快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

  (十八)深入实施“互联网+”执法监管。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加快建设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将执法数据、执法程序流传、执法信息公开、执法考核监督等汇聚一体,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和系统性监督。

  (十九)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政府依法治理的流程和方式,提升决策、执法、管理、监督效率。统筹建设全省各级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省市县乡村网上政务全覆盖。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依托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推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之间信息共建共享、数据互联互通,加快推动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形成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完善土地、房屋等财产征收征用、补偿制度。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治力度,加强对企业品牌、商誉的保护。

  (二十一)有效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制定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时,应当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应审尽审,防止出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情形,打破各类“隐性门槛”,杜绝“准入不准营”现象。

  (二十二)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加快研究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清单、指南、流程图,规范执法文书和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不必要、交叉重复的行政执法事项。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适用的范围、种类和幅度,并向社会公示。

  (二十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机制,强化和规范信用约束。广泛运用说明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执法手段,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探索建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

  (二十四)加大政府部门职能优化整合力度。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落实执法力量下沉、实行“局队合一”、一

  支队伍管执法等改革任务。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

  七、全面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法治社会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十五)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联合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推进“四门四访”和信访评理机制建设。

  (二十六)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优化省、市、县三级行政复议职责,构建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体制,完善规范、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

  (二十七)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分流阀”作用。建立完善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加强自然资源权属、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政府采购争议等方面的行政裁决工作。

  (二十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省级执法部门定期公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加强以案释法。健全完善政府实施、部门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研究制定“八五”普法规划。

  (二十九)加快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构建“省市县一体化”新型运行管理机制。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和力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精准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三十)着力推进乡村依法治理。推动法治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扎实组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实施动态和“亮牌”管理,增强创建效应。大力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等各类基层法治人才。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法治培训。加强乡镇派出所、司法所的法治能力建设,打造乡村法治建

  设的前哨站。

  (三十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对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完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健全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制度机制,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八、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法治素质能力

  (三十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健全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各级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修改情况及时更新完善。与法院共同建立庭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示范、行政执法人员庭审旁听观摩、庭后通报行政审判情况、联动讲评行政应诉表现、破解依法行政依法应诉难题的“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常态化新机制。

  (三十三)加强政府法治机构建设。加强省、市、县三级政府及其部门法治机构和力量建设,使其与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法治机构在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参谋助手、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加强对政府法治机构依法履职的各类保障。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三十四)加强专门人才培养。加强行政立法智库建设,健全立法专家顾问制度,畅通立法机关与高校、研究机构咨询渠道。建立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着力培养一批一专多能的高素质行政执法人才。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快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标准。

  九、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

  (三十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建设。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压减权力涉租寻租空间,严肃查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

  违纪违法行为。

  (三十六)强化政府督查工作力度。严格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依法加强和规范督查工作,增强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推进政府廉政和效能建设,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保障政令畅通。

  (三十七)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办理质量。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

  (三十八)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认真研究和办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进一步完善司法建议反馈跟踪机制。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行政检察监督,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司法建议办理反馈、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以及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情况等纳入依法行政绩效考核体系。

  (三十九)着力形成对行政权的监督合力。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完善审计、统计等专门监督。积极发挥行政复议、督察督导、执法监督等监督作用。

  各级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承担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督促指导本措施贯彻落实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将本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重要事项及时报省司法厅。

篇三: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纲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3.08.19?

  【字

  号】黑发[2003]12号

  【施行日期】2003.08.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黑龙江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纲要》的通知

  (黑发[2003]12号)

  各市(地),县(市)委和人民政府(行署),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黑龙江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纲要》业经中共黑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3年8月19日

  黑龙江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纲要

  (2003年6月26日中共黑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头二十年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为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根据现实基础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趋势,提出黑龙江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纲要。

  一、现实基础和有利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各项

  方针政策,经过艰苦努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胜利实现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部署的第一步、第二步目标,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为实施第三步战略部署、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经济总量持续快速增长,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由1980年的221亿元增长到2002年的390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长7.7%。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000年突破1000美元,2002年达到1233美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4,居全国第10位。

  ——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经济素质进一步提高。三次产业比例由1980年的25.0:59.3:15.7调整为2002年的11.5:56.1:32.4。农业基础地位得到加强。优质农作物、绿色食品和畜牧业生产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不断提高,农业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工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石化、机械和食品工业进一步壮大,对经济增长的支柱和牵动作用增强,电力、交通、通信、粮食仓储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快,对国民经济的瓶颈制约基本得到缓解。

  ——经济体制改革取得历史性成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市场在宏观调控下日益明显地发挥基础性作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统分结合的土地双层经营体制建立完善,农村税费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较快。国企改革不断深化,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公司制改造和国有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取得积极成效。商品市场不断发展完善,要素市场初具规模,市场法规逐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计划、财税、金融、投资、价格、住房、科技、教育和政府机构等各项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市场供求状况出现重大转变,开放型经济快速发展。供给短缺现象基本消除,买方市场初步形成,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1980年的82.4亿元增长到2002年的1320亿元。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初步形成。进出口总额由1980年的1.3亿美元增长到2002年的43.5亿美

  元,年均增长17%;实际利用外资额由1985年的1747万美元增长到2002年的12.4亿美元。加大了“南联”工作力度,与国内发达地区的合作向纵深拓展。

  ——科技教育和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科技进步贡献率稳步提高,信息技术、新材料和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迅速发展,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教育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高等教育和各类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文盲的“两基”目标,高等学校和中小学办学条件明显改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进一步加强。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等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哲学社会科学进一步繁荣。

  ——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成效显著,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80年的8.63‰下降到2002年的2.54‰。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加强,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等措施取得明显成效,建成投产了一大批环境污染治理项目,水土流失、草地“三化”、江河污染、资源浪费和生态环境脆弱等问题得到初步缓解,我省已成为全国三个生态建设试点省之一。

  ——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度增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由1985年的742元和398元提高到2002年的6101元和2405元,年均实际增长5.3%和5.2%。居民的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由1980年的56.7%和57.7%下降到2002年的35.5%和41.6%。扶贫解困工作得到切实加强,完成了“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取得积极进展,城乡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条件不断改善。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民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完善,基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政权建设取得积极成果,地方性法规体系初涉形成。爱国统一战线发展壮大,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取得新进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新成效。宣传舆论工作和思想道德建设不断加强,群众

  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我省经济发展和各项事业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就,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但现在达到的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不均衡的小康,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滞后,经营机制不活;经济结构不合理,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较低;外向型经济发展相对缓慢,对全省经济增长的拉动力不强;企业投融资能力低,民间投资规模小,投资稳定增长的机制尚未形成;区域经济发展不够协调,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没有改变,城镇化质量不高,县域经济发展不充分,资源型城市和地区主导产业衰退、资源枯竭和接续产业发展滞后的问题相当严重;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不快,特别是农民收入水平不高,城乡低收入群体生活困难的问题比较突出,下岗职工多,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大;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前进的道路上还面临着一些严峻的挑战。从国际环境看,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国际市场国内化,国内市场国际化。从国内环境看,全国新一轮竞相发展的局面已经形成。东部地区凭借优势,向现代化目标迈进,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京津唐等经济中心快速发展。西部地区利用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机遇,加快发展,势头迅猛。我省作为中部地区省份,慢进则退,形势逼人。必须正视这些困难和挑战,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加快发展的紧迫感。

  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我省具备诸多有利条件。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和新科技革命的发展,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及俄罗斯经济走上增长轨道,为我省利用国际资本、资源、技术和市场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国家“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和改造,支持以资源开采为主的城市和地区发展接续产业,支持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和“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扶持”,为我省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性发展机遇;二十多年改革开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工作经验,以及特有的产业优势、资源优势和生态优势,为我省进一

  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我省刚从温饱进入小康阶段,经济发展仍处于快速扩张时期,投资和消费需求都具有巨大的增长潜力;随着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盼发展、奔小康的积极性、创造性日益高涨。

  二、奋斗目标和指导方针

  根据党的十六大的战略部署,从省情出发,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目标是:国民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国内生产总值提前实现翻两番,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工业化,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城镇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明显改变。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社会就业比较充分,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更加完善。科技教育和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为早日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更加坚实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基础。

  从现在起,我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总体上分为前八年和后十年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前八年):提前实现国内生产总值新的倍增,全面完成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任务,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第二阶段(后十年):要使我省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成为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省份之一。

  2003—2010年主要预期目标是:

  ——经济总量快速增长。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4%,“十五”后三年年均增长10%以上,2008年实现比2000年翻一番。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8000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440美元。

  ——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建成具有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产业群体和企业群体,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8:54:38;非国有经济成分所占比重增

  加到60%以上;城镇化水平提高到60%。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0880元和4130元;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农村人均钢筋砖木结构住房面积分别达到25平方米和18平方米;恩格尔系数下降到35%;城乡居民家庭计算机普及率达到10%。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大学入学率提高到23%;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3岁。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下,城镇从业人员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综合覆盖率达到80%。

  ——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省总人口控制在3950万人以内;森林覆盖率达到47.3%;自然保护区面积比例提高到10%;资源型城市和地区接续和替代产业体系初步形成。

  ——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不断完善。依法治省方略得到认真贯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及立法、司法和执法机制比较完善,基层民主进一步扩大,社会秩序良好。

  2011—2020年远景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5%,在2017年实现比2000年翻两番目标。2020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6470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960美元;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6:49:45,城镇化水平提高到6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0000元和8000元;恩格尔系数下降到30%;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农村人均钢筋砖木结构住房面积分别达到30平方米和26平方米;城乡居民家庭计算机普及率达到20%;大学入学率达到30%;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4岁;森林覆盖率达到51.5%;自然保护区面积比例达到12%;城镇从业人员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实现全覆盖。全省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上中等收入国家水平,大庆等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现代化。

  为了实现以上目标,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紧紧抓住二十一世纪头二十年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用“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统揽全局,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搞好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进一步扩大开放,充分发挥比较优势,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构建新的竞争优势,推进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使全省人民过上更高水平的小康生活。

  按照以上总体要求,必须坚持以下基本方针: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根本的是发展经济,必须紧紧抓住机遇,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千方百计加快经济发展。

  ——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把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作为实现加快发展的根本途径。发展要有新思路。我省发展新思路的核心就是要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创建新的竞争优势,发展特色经济,加快信息化进程,推进产业结构的战略升级。大力实施城镇化战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调整和优化城乡结构。

  ——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强力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国有经济布局调整、非国有经济加速发展和全方位对外开放,不断消除束缚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从根本上增强全省经济发展活力。

  ——坚持“科教兴省”战略,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决定性作用,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人才培养。

  ——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互协调。进一步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坚持计划生育、保护环境和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重视

  资源型城市和地区接续产业的发展,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全面建设,实现全面发展。在加快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加快发展社会主义文化。

  ——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要始终从满足人们多样化的物质文化需求出发,实现和保护好人民群众利益。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促进社会充分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三、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是农村,难点是农民增收,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要以农村全面实现小康为目标,以农民增收为核心,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和支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到2010年,全省农业增加值达到640亿元,年均增长4.6%。到2020年,农业增加值达到990亿元,年均增长4.5%。

  大力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坚持打绿色牌,走特色路,通过扩大总量、提高品质、完善标准、整合品牌,推进绿色、特色食品产业升级,把我省建成全国最大的绿色、特色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基地。在确保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上,调整农作物品种、产量,推进农产品优质化、专用化和规模化生产。抓住国家实施大豆振兴计划的机遇,积极发展大豆产业,建设非转基因大豆保护区。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和控制服务体系。以奶牛业为重点,大力发展养殖业,引进、繁育优良品种,实行科学化养殖、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建立无规定疫病区和非疫区出口基地,增强市场竞争力,逐步实现粮食与畜牧业主辅换位。加快商品林、用材林和私有林建设,建立比较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促进森工经济和森林资源良性循环。坚持“农、科、教”紧密

  结合,搞好农业科研、农业技术推广和新品种选育,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步伐。

  积极探索和实施以工(商)兴农、以工(商)富农的新路子,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从事非农产业收入。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乡镇企业和民营经济,拓宽农民增收门路。做大做强一批龙头企业,搞好农产品精深加工,扩展农产品产业链,发展为农服务业、商贸运输业和建筑业等二、三产业,在生产和服务领域,形成覆盖广大农村的生产基地和龙头企业群。不断完善金融、农技、农机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输出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政策法规,加强对农民进城务工的引导、管理和职业培训,切实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环境,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积极拓宽劳务输出和农业技术输出渠道,鼓励农民和农村企业到境外从事生产经营。

  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业经营机制。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完善配套措施,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切实减轻农民特别是种田农民的负担。研究探索对农业和农民实行补贴的各种有效办法。发展农业保险。积极推进农业的市场化,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要素市场和农产品销售市场体系。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积极培育粮食市场,探索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的路子。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民搞好土地经营权流转,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改进土地征用的补偿方式,增加给失地农民的补偿,研究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维护广大农民权益、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土地征用制度。创新经营组织,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鼓励和引导农民创办专业协会,培育和发展农村中介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

  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保障。在加快大型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搞好小流域治理和节水灌溉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农机化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规划和实施好农村交通、供水供电、农村能

  源、教育、文化和卫生等方面的项目建设。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把发展县域经济作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战略举措,进行专题研究和专项规划,建立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依靠特色、依靠比较优势、依靠创新、依靠招商引资,着力培育县域特色支柱产业、特色主导产品、特色专业市场和专业化工业小区,扶持有带动作用的骨干企业、龙头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发展,搞好财源建设,从总体上做活、做大、做强县域经济。

  四、加快老工业基地调整和改造,推进工业化进程

  我省工业具有相当基础,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要紧紧抓住国家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改造的战略机遇,发挥我省重化工业基础雄厚的优势,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努力化解结构性、体制性和资源枯竭等突出矛盾,加速构建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新格局,有重点地改组改造一批骨干企业,做大做强装备制造、石化、能源、食品和医药等产业,形成优势产业群,把我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为国家重要的新型工业基地。到2010年,全省第二产业增加值达到4345亿元,年均增长9%;2020年达到8120亿元,年均增长6.5%。

  改造振兴装备制造业。发挥现有装备制造业的比较优势,以重大项目为依托,引进关键技术,增强自主开发和创新能力,努力建成国内一流、特色突出、在国际上占有一定地位的装备制造产业群。巩固提高电站成套装备、重型机械装备、快速重载铁路货车及铁路起重机、焊接技术与装备等产品的竞争力,积极发展新型农业装备、环保装备、重型数控机床、机器人及工量具等产品,发展壮大汽车及发动机、支线客机、多用途飞机和直升机等产品产业。

  大力发展石化工业。利用我省的石油、天然气、粮食、煤炭等原料优势和现有

  基础,加强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合作,规划建设大庆石化工业园区,发展哈大齐牡石化产业带,通过一批重点石化项目建设,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努力建成国家一流的石化工业产业群。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增加油气可采储量,减缓原油产量递减和开采成本递增速度。加快大庆乙烯扩建和聚丙烯项目建设,推进乙烯、聚丙烯等项目建设所需配套“三剂”发展,搞好下游产品开发。积极发展天然气化工、煤化工和生物化工。

  加强能源基地建设。发挥煤炭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强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等发电公司的合作,加大电源项目的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坑口电站建设,较大幅度地增加发电装机容量,保证东北地区用电量增长的需要。调整电源结构,建设高参数、大容量、高效率和调峰性能好的机组,增强火电机组的调峰,能力。逐步提高水电、风电、天然气等新型洁净能源发电的比重。加强电网建设,促进电网与电源协调发展。加快煤矿现有矿井接续和新矿井建设,关闭不符合要求的小煤矿,提高煤矿采掘机械化水平,抓好煤炭安全生产。搞好煤—电转化、煤—焦转化、煤—气转化和煤—油转化。

  加快发展食品工业。依托生态优势和资源优势,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农副产品转化程度,健全以绿色、特色食品为主导的新型食品工业体系,建成全国最大、世界知名的有机食品、绿色、特色食品生产加工产业群。着力发展水稻、大豆、玉米、肉类制品、乳制品、酒类等加工产业,培育壮大马铃薯系列食品和五大连池矿泉水等优势产品,积极发展保健食品、方便食品、山林特产食品和餐桌食品等特色食品。

  壮大医药工业。加大北药开发力度,发展特色医药,增强自主开发能力,加快新药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努力把我省建成医药强省。重点推进中药现代化,加快发展抗生素、生物制药、化学药品及医药中间体和新型药物制剂,支持哈药集团等企业做大做强。

  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依托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整合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优势,构筑以哈尔滨、大庆为重心,以大中型企业集团为支撑,辐射全省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布局。优先发展电子信息产业,推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加快“数字龙江”建设进程,加强现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建设。积极发展面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应用软件,加强软件产业基地建设,壮大硬件设计与制造业。搞好全国制造业信息化示范省建设。积极发展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

  抓住军工行业调整发展的机遇,加快军工企业调整改造和军转民步伐。改造提升造纸、建材、冶金、纺织等传统产业。积极发展建筑业,着力提高省内建筑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五、突出重点,加快第三产业发展

  加快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必须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要坚持“扩大总量、提高比重,优化结构、提高水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拓宽领域、增加就业”的指导方针,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技术进步为支撑,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加强重,点,促进第三产业内部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第三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和竞争力。到2010年,全省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3015亿元,年均增长11.5%;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和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分别提高到38%和35%。2020年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7360亿元,年均增长9.3%;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高到45%。

  突出发展旅游业。实施旅游牵动战略,加快旅游产业化进程,尽快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新的支柱产业。加强重点旅游资源开发和重点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以冰雪、森林、湿地、草原、农业、工业等旅游为主导产品,边境旅游、北方城市风光旅游和少数民族文化、风情旅游等多类产品共同发展的格局。在搞好冬季旅游的同时,千方百计增强夏季、秋季和春季旅游项目的吸引力。加大宣传力度,树立黑龙江省旅游良好形象,强化旅游市场营销,积极引导和创造旅游消费需求,努力扩

  大旅游市场规模。建立和完善旅游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快旅行社改革改组步伐。加强管理和导游人才培养。进一步加强旅游商品开发,繁荣旅游购物市场。

  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中介服务和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培育和发展现代物流业。应用现代物流管理技术和装备,整合现有资源,建设哈尔滨物流枢纽和区域城市现代物流中心或园区,培育扶持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大力发展金融保险业。推进省内金融机构调整和信贷结构优化,发展农村信用社,支持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和财务公司增资扩股,鼓励保险公司提高产品创新和开发能力。培育和发展中介服务业。积极发展行业协会。加快培育律师、审计、会计、咨询、调查、研发和策划等中介组织,鼓励中介服务机构加强联合,创立知名品牌,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咨询力量的顾问队伍及智力服务网络。发展信息服务业。扩大国际互联网、有线电视、移动通信、电信业务的覆盖面,加快计算机服务业发展。

  加快发展社区服务和房地产等新兴服务业。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加快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办好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综合服务站。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推动社区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医疗保健、社会安全、老年及儿童服务等行业尽快向产业化方向发展。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社区管理社会化,健全社区管理服务功能。促进房地产服务业持续增长。规范、搞活房地产市场,培育和完善住宅交易网络。完善个人住房融资机制,扩大住房信贷规模。深化住房制度改革,鼓励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和差价换房。推进房地产开发、销售和物业管理的分业经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行为。

  六、进一步加强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落后,仍然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要增加能力,优化结构,调整布局,积极引导多种投资主体参与建设和经营,提高工程质

  量,把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加快经济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创造有利条件。

  交通建设要完善交通布局,加快国际经贸大通道建设和通县达乡的交通网络建设,健全畅通、安全、便捷的现代化综合运输体系。加强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和通县达乡公路建设,完善公路网络,提高路网通达深度。优化铁路路网结构,完善网络功能,加强线路和站场技术改造,积极发展地方铁路。加强航运枢纽港口、江海联运换装港口和界河开放港口的建设和改造,搞好航道疏浚治理,提高水路运输能力。加强哈尔滨机场的枢纽地位,积极发展支线机场,完善航空运输网络。加强输油气管道建设,形成管道运输网。

  水利建设要继续加大力度,逐步扭转我省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促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搞好尼尔基、磨盘山水库等工程建设及一批病险水库加固,规划建设一批大型水利控制性工程。加强城市供水工程建设。搞好现有水利工程的维修改造。加强松花江、嫩江干流堤防和大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搞好黑龙江、乌苏里江等国境界河防洪工程建设。加大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调动社会力量和农民投资水利建设的积极性。加强水资源的规划与管理,搞好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发展节水型经济,建立节水型社会。

  七、实施城镇化战略,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提高城镇化水平和质量,优化城乡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解决经济社会诸多难题的关键环节和促进经济快速增长的重大措施。必须加快城镇化进程,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合理规划城镇布局,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聚集,推进资源型城市和地区经济转型。

  实施大城市带动战略,提高城镇化水平。一是进一步搞好哈尔滨、大庆等大城市的发展,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扩大城市规模,完善和强化面向区域的贸易、信

  息、金融、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增强大城市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带动和辐射作用。二是充实提高中等城市功能,挖掘发展潜力,增强城市经济活力,合理扩大规模,带动周边地区发展。三是积极发展小城市,优先发展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发展潜力大的小城市,将区位优势和经济优势比较明显的县城或建制镇发展成为小城市。四是加快发展小城镇,重点发展县城和部分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以及农场、林业局所在地,促进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使小城镇人口逐步达到合理规模。同时,要搞好城市和小城镇经营,加快供水、排水、绿化和卫生等公益事业市场化、产业化步伐,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运转效率和竞争力,增强集聚人口的能力。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

  实行城乡统筹,共同发展。在大中城市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增加城市就业容量,为农村劳动力向大中城市转移提供就业空间。通过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减少农民数量,提高农业生产率。在小城镇发展乡镇企业、民营企业,承接城市经济的辐射。促进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布局、共同发展。

  推进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大力发展接续产业。加快资源型城市经济由资源导向型向市场导向型转变,由单一资源主导型结构向多元主导型结构转变。在搞好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同时,积极培育和发展有特色的优势产业。重点发展石油化工、煤炭精深加工和林产品深加工等产业,扩大加工能力,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形成新的产业框架。充实和完善资源型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高城镇化质量。加强城市道路、邮电通信、供排水、污染治理,城市绿化等工程建设,加快发展旅游、现代物流、社区服务、中介服务、教育培训和文化娱乐等服务业。

  加大扶持力度,加快老少边穷地区发展。要在投资项目、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加大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支持,搞好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开发当地资源,加快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到

  2010年,要使全省14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7个省扶贫开发重点县、3052个贫困村和373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八、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必须优先发展科技和教育事业,注重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经济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科技创新体系,为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和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到2010年,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建成科技大省。到2020年,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建成科技强省。

  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强高新技术研究和关键技术创新。围绕壮大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在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石化、煤化、医药、绿色食品等重点领域进行科技攻关,掌握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把自主开发与引进、消化吸收与国产化结合起来,增强主导产品、关键技术的自主开发能力。引导骨干企业积极创建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增强技术创新和研发的能力。充分发挥我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和人才优势,加快产学研一体化步伐。完善高新技术开发区、民营科技示范区、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紧密结合、逐步延伸的科技产业化体系,加快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加大教育投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调整优化各类学校的布局,建立多层次、多门类、多形式的人才培养体系。巩固和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成果,尽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高等教育,增强高等学校科研和办学实力,建设形成若干个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学科优势较强的高等院校。进一步扩大高等教育招生规模,调整专业结构,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发展各类职业教育,加强劳动者技能培训。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支持力度,缩小城乡之间的教育差距。积极发展

  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逐步完善大众化、社会化终身教育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和业务水平。逐步增强边远地区师资力量。发展教育培训产业,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兴办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学前教育和继续教育等非义务教育。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社会活动,搞好学习型政府、学习型社区、学习型企业和学习型家庭建设,逐步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搞好人力资源整合。加快建立有利于人尽其才、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管理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各类人才得到与他们的劳动和贡献相适应的报酬。进一步完善人才选拔机制和共享机制,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拓宽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培养途径,利用国内外教育力量,为我省培养短缺人才。积极开展继续工程教育,加快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知识更新。

  九、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坚持保护资源、保护环境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加强对资源的规划、保护与合理开发。以提高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目标,全面加强资源的调查、规划和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耕地。推广现代灌溉、旱作农业等低耗、清洁、高效的农业生产方式,减少工业用水的浪费,增加工业污水的回收利用。到2010年,万元GDP用水量力争减少20%。对重要矿产资源实行强制性保护,坚决制止对资源掠夺式的开采。加快推广应用洁净煤技术,搞好水煤浆、煤层气和矿井瓦斯开发利用等项目建设。促进废弃物的资源化,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

  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省建设。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全面推行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增强税收对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宏观调控功能。积极防治工业污染,把推行清洁生产与结构调整、企业技术进步、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和加强

  企业管理结合起来,改造、淘汰污染严重企业。到201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0年力争减少30%。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和还湿工作,搞好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继续加强环保教育,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开展全民造林活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重点实施大、小兴安岭天然林保护与森林恢复、松花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煤矿塌陷区治理、松嫩草原“三化”生态治理、黑土地流失综合治理和哈尔滨生态城市建设等一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加速生态恢复和资源更新。

  稳定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优生优育。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重点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人口流动与迁移和出生人口性别比等问题。搞好生殖保健和优生优育服务,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到2010年,婴儿死亡率下降到26.3‰。到2020年,婴儿死亡率下降到18.4‰。

  十、进一步深化改革,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不断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解放生产力,解决我省多年形成的体制性和结构性矛盾,为加快发展提供动力支撑。

  加快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培育和发展大企业集团,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通过上市、引进外资和民营资本、管理层购买、员工持股等多种形式,全面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股份制改造。通过构建职工安置、债权债务清理、企业退出三条通道,打造产权交易、社会保障、改制成本筹集三个平台,化解大企业改制的难题,尽快使重点骨干企业的富余人员、社会负担和债务负担大幅度降低,实现轻装上阵。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继续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集中精力,做大做强一批具有知名品牌产品、在全国

  同行业排名靠前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通过改制、改组、改造相结合,引导优势企业、优质资产、优秀人才向大集团集中,加快培育由强势企业控股、能够参与国内和国际竞争的“龙江队”。提高中小企业素质,增强为大企业协作配套能力。

  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加快建立省和市(地)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和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积极探索有效的国有资产经营机制和方式。重组国有资本运营机构,增强资本实力,打破流动壁垒,促进资产整合。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对资本运营机构、资本运营机构对权属企业的管理。实行有进有退战略,优化国有资本结构,促进国有资本向关键领域集中。打破单一国有制的格局,需要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企业,要实现股权结构多元化。对竞争性产业和领域的中小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逐步实现国有资本的全部退出。

  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加快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重大举措,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加快发展。按照“不限比例、不限速度、不限规模、不限经营方式”的原则,从市场准入、政策导向、项目提供、人才输送、科技支持、金融服务等方面为民营经济创造宽松环境。放宽准入领域和准入条件,除国家明令禁止个体私营经济进入的行业外,所有行业全面放开。降低准入成本,切实解决创办民营企业前置审批多、审批时间长、多头收费和收费过高等问题,在土地使用、信贷、税收、上市融资和外贸等方面给予支持。把发展民营经济同推进国有大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国有大企业民营化的新路子,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支持其对国有企业进行收购、兼并、租赁、控股和参股。引导家族企业建立多元化产权结构。大力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和民营服务企业发展。

  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调整市场结构,完善市场功能,规范市场管理,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培育和发展产权、土地、劳动力和技术

  等要素市场。进一步完善商品市场,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促进商品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价格欺诈、强买强卖和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一步树立诚信为本的观念,大力开展“信用龙江”建设活动,加快建立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信用档案,依法严惩逃废债务和违约等失信行为,强化信用制度、信用文化、信用监管,建立,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体系。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宏观调控有力的新型投融资体制。确立企业在竞争性领域的投资主导地位。规范政府投资方式,促进政府投资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大基础设施和社会发展领域投融资市场化改革力度,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方式,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资金筹措方式市场化,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发展资本市场,探索建立产业投资基金,发展风险投资基金,建立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完善投融资中介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为社会资金进入和退出投资领域提供新通道。积极引进国内外金融企业来我省开展金融业务。

  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创建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搞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引导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大力推行政府行为法定化,改革审批制度,规范审批主体,提高审批效能,严格审批监督,提高政府行为的透明度。建立和完善省、市(地)两级投资服务中心,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否定报备制、项目申报无偿代办制,切实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审批和一条龙服务。规范对企业的检查制度,禁止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依法

  保护外来投资者、企业经营者和个体私营业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拓展经济发展空间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以加入世贸组织为契机,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国内经济合作与竞争,发展开放型经济,利用好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到2010年,全省进出口总额与GDP之比由现在的9.3%提高到15%,2020年达到25%。

  发挥区域优势,加强对俄经贸和科技合作。进一步完善口岸功能。搞好黑河、绥芬河等互市贸易区建设,争取建立中俄自由贸易区,积极发展各类进出口加工园区和国际物流园区。依托我省产品优势,在俄境内建设中国产品市场,并在省内建设辐射全国的俄罗斯商品集散市场,把我省建成全国对俄经贸与合作的桥梁和纽带。尽快在煤炭和石油、天然气开采、森林采伐、种植养殖、机械制造等大项目合作上取得突破。积极引进消化吸收俄罗斯高新技术,搞好中俄科技合作及产业化中心,争取尽快建成哈尔滨国际科学城和中俄科技园,实现对俄经济技术合作战略升级。

  开辟多元化市场,实施“走出去”战略。巩固和扩大俄罗斯、美国、东欧、日本、韩国等传统市场,不断开拓中东、非洲、拉美、欧盟等新兴市场。扶持民营外贸企业发展,支持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整合我省优势产品,提高出口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竞争力。内建基地,外辟市场,加速构建开放型产业体系。鼓励优势企业对外投资,带动商品和劳务出口,形成有竞争实力的跨国企业和著名品牌,使我省具有优势的产品、技术、设备、资金、人员等“走出去”,建立海外生产体系、销售网络和融资渠道,开展跨国经营。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探索利用外资的新方式、新途径。有针对性地加大招商力度,鼓励跨国公司特别是吸引世界500强企业在我省投资基础产业、农业、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以及出口型产业,对现有企业进行并购、重组和嫁接,建立研发

  中心和区域总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对外发行股票,吸引外资采用收购、兼并和风险投资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广泛开展网上招商。聘请代理商等国际投资中介机构为我省谋划引资。积极运用切块重组、买壳上市、境外上市、基金会投资等方式融资。加快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同时,要大力引进外省资金、人才和技术,加强与国内大企业集团的合作,吸引浙江、福建等沿海发达地区的民营企业来我省投资兴业,促进我省经济发展。

  十二、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在发展经济、增加人民收入的同时,切实加强就业和再就业、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贫困人口脱贫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各项工作,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享受发展的成果。

  实行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广开就业门路,把发展服务业作为扩大就业的主攻方向,积极发展社区服务、旅游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努力增加就业岗位。积极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转变观念,实现弹性和非正规就业。努力开拓省外、国外劳务市场。加强再就业培训和就业服务。为劳动就业弱势群体提供就业照顾和就业援助。发展和培育劳动力市场,建设区域或城市就业信息平台,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依法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健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继续加大“两个确保”工作力度。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做好国家在我省进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推进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加大失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力度,保证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加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工伤、生育保险政策,扩大工伤、生育保险覆盖率。完善和规范社保基金管理机制,确保基金运营安全。加强社会保障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城乡社会救济和

  社会优抚福利事业,逐步建立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的机制。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十三、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加强政治文明建设

  坚持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保证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充分调动全省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积极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增强民族团结。扩大基层民主,健全村民委员会、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反映社情民意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和论证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坚持依法治省的方针,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尤其是经济立法工作,健全和完善立法程序。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的保护主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特别是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公证体制改革,形成全社会比较健全的法律服务体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

  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加强国防建设。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加强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建设。关心和支持部队建设和改革,做好强边固防工作,加强边境管理,维护边境安全与稳定。深入开展双拥活动,不断增进军政、军民团结。

  十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以新世纪黑龙江人形象建设为载体,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高尚的精神塑造人,用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在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吸收和借鉴外来优秀文化成果的基础上,逐步树立起与时俱进的创新形象、招商富商的开放形象、勇于进取的拼搏形象、诚信礼貌的文明形象。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全面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建立完善道德建设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培养公民社会公德意识,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公共生活和人际关系准则。加强公民职业道德观念,增加职工责任感。搞好家庭美德教育。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搞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实施《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和《黑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进边疆文化大省建设。支持保障文化公益事业发展,增强文化公益事业发展活力。扶持体现黑龙江地域特色和水准的文化项目,扶持对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保护工作。在大中城市建设一批图书馆、博物馆等标志性文化设施。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特别是农村文化建设。坚持正确导向,发展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事业。积极推进卫生体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进一步完善医疗、预防卫生体系,保障和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加大对

  农村医疗卫生投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推进社会化体育健身服务网络建设,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发挥广播电影电视、出版、报业、演艺等产业的重组效应和扩张效应,培育一批具有导向性和竞争力的文化产业集团。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核心作用,紧紧围绕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凝聚全省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全省党员同志和各族人民要动员起来,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领导下,解放思想,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加快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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