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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8篇

发布时间:2023-08-22 09:44: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建立健全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

  

  要坚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什么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

  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A.根本

  B.源头

  C.固本

  D.

  主要

  参考答案:C

篇二:建立健全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

  

  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作者:曹卓

  来源:《新长征》2019年第8期

  改革开放4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乡村的生活方式、社会结构、人口流动、思想观念、法治意识等方面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革。面对新的历史机遇和挑战,新情况和新任务必然会对乡村治理提出新的要求和期待。因此,只有不断加强和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才能在新时代坚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成功推进乡村社会转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推进乡村自治、法治、德治建设的重要意义

  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乡村治理不仅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环节。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也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新境界和历史必然。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不断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这不仅关乎乡村社会的稳定,更关乎党在乡村执政的基础。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将传统乡村社会治理的历史经验成功运用于当代乡村社会治理的具体实践,从而谋求乡村经济发展、百姓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发展始终关乎社会发展、国家命运,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不能忘记农民、不能淡漠农村。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但城乡差距仍然较大,农村发展滞后、贫富差距悬殊、农业发展不充分等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为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必然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解决亿万农民的发展和民生问题。为此,我们必须不断推进乡村自治、法治、德治建设,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有效途径。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选择。搞好乡村自治、法治、德治,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是人民的共同期望和党的历史责任。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要是没有农村的小康,尤其没有实现贫困地区的小康,那就不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的历史时期,只有不断推进乡村自治、法治、德治建设,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繁荣农业、富裕农民、振兴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才能如期实现。新的历史阶段,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乡村自治、法治、德治建设只有融人乡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才能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从而实现让改革成果同人民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二、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以自治为核心内容,激发乡村治理体系活力。一是搭建村民自治平台。乡村治理主体是多元的,既包括广大村民群众和社会组织,又包括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等。村民参与自治,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只有为广大村民群众积极搭建村民自治平台、规范各项民主决策机制、保障村民群众享有充分的决策权和参与权,才能有效提升乡村主体参与治理的主动性。二是强化村监

  委会作用。健全“三级监督”体系,以透明化监督和规范小微权力,提升村民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建立村务公开制度,是广大村民群众获得知情权的根本途径。同时,提升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制定符合规范的乡规民约,充分发挥村民群众在自治中的能动作用,稳定有序地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乡村自治主体的民主理念和政治涵养。三是坚持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积极鼓励探索社会创新,尊重广大村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切实保障村民群众的选举权和监督权,同时坚持顶层设计与地方创造相得益彰,这是乡村主体发挥自治自主性的制度保障。

  以法治为根本保障,规范矛盾化解机制。一是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要迎头赶上。立足农村发展新情况,完善立法,完善农村法律法规层次和体系;强化基层干部的法治教育,破除人治思想,提升基层干部的法治意识;多渠道加强农村地区的法治宣传工作,真正让法治建设落地生根。二是新形势下的乡村社会问题的化解、乡村社会秩序的保持呼唤法治。新的历史条件下,需要以法治规范乡村社会,增强村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秩序意识。三是培育村民群众自治的法律意识。提高村民群众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正确引导村民群众依法维权和信访,合理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依法表达村民群众合法利益诉求,不断推进农村法治工作。

  以德治为内在支撑,促进乡风文明建设。一是传承弘扬农耕文明文化,塑造乡村德治秩序。构建乡村德治秩序要积极整合社会意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和宣传一批新乡贤,通过典型示范,突出标杆引领,用榜样力量激发村民德治意识。二是营造淳朴乡风,提升村民群众的情感认同。营造淳朴乡风,应注重乡土人情,倡导移风易俗,重视美德感召,提高情感认同。三是发挥道德引领规范作用,构筑乡村德治良好氛围。让道德规范的内在作用逐步融人乡规民约,真正做到让乡规民约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不断增强村民的责任感、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塑造与时代要求相适应的乡村德治秩序,健全和完善道德标准的评价体系,重拾乡土文化自信,正民心、树新风,大力加强乡村德治宣传,不断营造乡村德治的良好氛围。

  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统一,实现乡村有效治理。一是厘清法律赋予政府的权力边界,明确列出政府的权力清单。在乡村治理中,村民群众是乡村治理的主体,从法律上明晰政府与村委会的权力边界,有利于确保乡村自治运行不偏离法治的正确轨道。二是充分发挥德治的精神优势,为乡村自治提供智力支持。在自治、法治、德治三者中,人起着决定性作用,“三治合一”最终离不开人这个核心。因此,在推进乡村自治进程中,不仅要注重发挥村民群众的主动性和能动性,而且要注重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和德治的教化约束作用。三是大力推进“三治合一”建设,确保乡村治理和谐有序。必须坚持做到自治、法治、德治依靠村民,乡村治理好坏由村民评判,乡村治理体系成果由村民共享。同时,要把保障村民权益、激发村民创造活力作为“三治合一”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总之,要深刻认识到“德治是法治与自治的基础,法治是德治与自治的保障,自治是德治与法治的目标,三者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责任编辑/雷博

篇三:建立健全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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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须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建立健全()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

  A.党委领导

  B.政府负责

  C.社会协同

  D.公众参与

  参考答案:ABCD【解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村民自治实践,严肃查处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建设平安乡村,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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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建立健全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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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A.夯实基层基础

  B.激发基层活力

  C.维护基层秩序

  D.推动基层振兴

  参考答案:A【解析】: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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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建立健全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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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A.自治

  B.法治

  C.共治

  D.德治

  参考答案:ABD【解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村民自治实践,严肃查处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建设平安乡村,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七是必须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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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建立健全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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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摘要: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应大力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解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开展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守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乡村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以及农村改革不断深入,我国广大乡村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化。农业生产方式、社会结构的变化在促进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富裕的同时,也给乡村治理带来一些新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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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治理体系。这是在乡村治理方面提出的新要求。建设“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既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既要传承发展我国农耕文明中的优秀传统,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又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增强村民自治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村民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超过98%的村都制定或修订了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村民自治在体现村民意志、保障村民权益、激发农村活力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应通过引导农村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村民个人有序参与农村发展事务,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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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自我服务水平。村民自治不是放任不管,而应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村务公开,发挥社会各类人才、新乡贤等群体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厘清农村基层自治组织职责,对符合条件的公益类农村社会服务组织给予政策、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应大力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解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开展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守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建立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处理好农村中软法与国家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系统梳理和修改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特别是结合经济转型升级、生态环境整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工作,指导修订村规民约,切实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的日常行为。县、乡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加强对村务治理的指导、对农村各类问题的预防和监管,让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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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群众感受法律力量、认知法律尊严、增强法律信仰。

  发挥德治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培育良好村风民风、加强和改善乡村治理,德治具有基础性作用。应进一步在广大农村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集体意识、法治精神和民主氛围。注重以文化人、以文养德,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繁荣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建立道德讲堂、文化主题公园、文化礼堂等阵地,引导人们讲道德、守道德。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发挥身边榜样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乡贤道德感召力量,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涵养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乡风。持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文明风尚,依托村规民约等褒扬善行义举、贬斥失德失范,推进乡村移风易俗,唱响主旋律,育成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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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类公文写作技巧五篇

  一、标题结构的严谨之美

  一则公文标题,如同一个人一般,同样要结构完整、功能齐全、符合语法规范,既不能“缺胳膊少腿”,也不能“随机组装”、变换位置,一是一、二是二,没有可商量的余地和任意变通的空间。关于公文标题的结构,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出了明确规定: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要求三要素必须兼具,不得随意省略成分,以标明由谁发文、为什么发文和用什么文种发文。严格来讲,除了这三个实词性元素,还包括两个虚词性元素,即发文机关名称和事由之间的连接介词“关于”、事由和文种之间的结构助词“的”。一般而言,这五个元素的顺序不能调换,要严格按照“发文机关名称+关于+事由+的+文种”的总体结构和规范格式进行排布。例如,《××集团有限公司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不能缺省介词“关于”,应改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又如,《关于××集团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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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推行全员健身活动的通知》,其中发文机关是“××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挪位至介词“关于”之后,应改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推行全员健身活动的通知》;再如,《××集团有限公司表彰决定》尽管标题三要素兼有,但要素之间缺少连接词,且事由未作具体说明,不能笼统用“表彰”二字概括,应改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表彰××××的决定》。

  二、标题语言的简约之美

  公文标题的简约之美主要反映在标题语言的简明扼要、精约简省。一方面,要尽量使用简单好记、通俗易懂的词语,方便阅读者记忆或转述,切忌冗长拖沓、晦涩难懂。一般来讲,公文标题以不超过三行为宜,如果字数确实过多,可以根据文件的主要内容、关键性词语等作合理简化。例如,《××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同志在公司首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及关于公司首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关于加强司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这则标题包括三个被印发文件的标题,看起来相当繁冗、复杂,对此可采取概述法,将印发文件名称概括统称为“公司首届二次职工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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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大会三个文件”,瘦身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公司首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三个文件的通知》”,如此则容易记住、便于传达,给人的感觉就不一样了。

  三、标题表述的精准之美

  这里的“精准之美”,其一是事由表述的精准性。公文标题中的“事由”应与内容高度相符、契合,要通过准确提炼,全面、清楚地反映出公文的主旨,避免出现事由概括不准、表意不清而引起歧义、费解甚至误解等问题。要使阅文者通过标题即可了解发文机关的行文目的,以及公文的基本精神和中心内容,从而提高公文阅读和流转的效率。例如,《××大学关于土地问题的请示》这则标题便让人无法从字面上获取关键信息,是单位想申请划拨用地还是转让现有土地,是解决校舍用地面积不足问题还是协调土地权属纠纷问题?属于典型的表意含糊,阅文者只能通读文件后才能得知发文机关请示的真正意图。特别是若出现同一单位需要在同一问题上多次发文的情况,不论是对发文单位还是收文单位,都会造成公文收发办理、档案查找借阅等多个环节的不便或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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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烦。公司标题事由表述精准、到位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

  四、标题外观的规范之美

  除了标题结构的严谨之美、标题语言的简约之美、标题表述的精准之美,公文标题还要讲究外观形式的规范之美。一直以来,国家党、政、军等各类机关都对公文标题的美观性做了相应的要求。如2000年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公文标题的位置在“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2012年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则进一步提出“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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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写作基础知识五则

  一、命令,简称令,是领导机关颁发的具有强制执行性质的指挥性公文。它具有权威性、指挥性和强制性。就行政系统而言,国家最高领导人、国务院及其所属部委、乡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权发布命令。其最常用的有:公布令、行政令、嘉奖令。它的写作要求是:

  (1)必须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发布命令;

  (2)要注意各类型命令写作的共同点和不同点;

  (3)语言要准确、凝练、庄重有力;

  二、议案,是供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开会期间审议使用的一种书面文件.它的特点主要有:

  (1)行文关系及办理程序的法定性;

  (2)行文内容的单一性和可行性。

  三、可以提出议案的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有关机构及人员以及人民代表。议案可分为由职能机构提的议案和由人民代表提出的议案。它的写作要求有:

  (1)提出的问题重要且已具备解决的条件;

  (2)要注意提出的权限和时限;

  (3)要注意行文格式和办理程序。

  四、决定,是党政机关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决策和安排的指导性公文。其特点主要是性质重要、政策性强和有约束力。它的类型有指挥型、个案型和知照型。各类决定的写作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决定的标题由决定机构、决定事由、文种三部分构成。决定的正文,三种类型的写法略有不同。决定的文字,要准确、鲜明、简洁。以便于领会和执行。

  五、决议,是经领导机构主持召开的会议通过的对重要事项进行决策部署的指导性公文。其特点有二:即表达群体意志、有权威性和约束力。决议的主要类型有决策部署和结果公布两种类型。

  六、指示,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指导工作的公文。其特点主要是针对性和原则性。按照指示内容涉及的范围,指示可分为:

  (1)涉及全局问题,带普遍性的指示;

  (2)涉及局部问题,带特殊性的指示。

  总的来说,指示的写作,要以政策把握方向,内容要明确扼要,条理要清晰。

  七、意见,是党政机关对重要事项发表的对工作有指导性质的文件。依据发表见解机构地位的不同,其类型可包括直接指导型和批转执行型两种类型。意见的写作要注意内容的政策性、原则性,对下级的要求要明确具体,表述条理要清晰等等。

篇七:建立健全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

  

  构建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

  作者:郑会霞

  来源:《农村-农业-农民·下半月》2019年第6期

  乡村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关键,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并强调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方位,对乡村治理作出的重要要求。因此,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从乡村社会所处发展阶段的实际出发,遵循乡村社会发展的规律,着力构建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以村民自治组织为主体、以乡村法治为准绳、以德治为基础的乡村治理体系十分重要。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构建乡村基层组织建设体系。乡村基层党组织是乡村治理体系的核心。只有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建立起科学高效的乡村基层组织体系,乡村治理才会有坚强的领导力量。因此,要构建乡村治理体系,必须根据新时代乡村社会发展实际和乡村治理需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基层组织建设体系。一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要充分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通过派驻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壮大集体经济等措施,强化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解决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建立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络终端,开展常态化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治理能力和水平。三是推进乡村基层组织治理方式创新。在乡村社会治理实践中,把乡村治理和服务群众有机结合起来,从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通过国家与社会、基层政权与农民的合作共治,最终实现乡村善治的目标。

  整合乡村治理资源,构建村民自治管理体系。村民自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乡村治理体系的主体。在新时代,面对乡村政治结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乡村治理的经济基础、政治基础、社会基础及思想基础的显著改变,构建乡村治理体系,关键是整合乡村治理资源,搭建参与平台,强化村民自治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一是尊重农民的主体性,提升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在乡村治理实践中,将农民群体的主体性权利置于乡村社会治理逻辑中,从农民的主体性需求出发改善当前乡村治理的困境,是确保国家与农民、农民与基层政权之良性互动关系的基本前提,也是构建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的必要条件。二是加强农村自治组织建设和管理。面对乡村公共空心化、农民个体化、社会组织松散化的困境,应当重视乡村社会中自下而上的内生性自治组织的培育,并通过自治组织的建设,来提升乡村社会的治理能力、重建乡村社会团结。在当前,重点是整合现代乡贤和宗族组织,凝聚乡民对于乡村社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达到传统与现代的连接,重构乡村社会伦理,最终实现乡村治理和谐有序进行。三要培育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要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和管理体制改革力度,激活社会组织活力,发挥社会组织的群众动员优势,尤其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矛盾纠纷化解、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使社会组织能够成为乡村基层政府的有力帮手。

  加强依法治理,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法治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保证,乡村治理体系能否平稳运行取决于乡村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进展水平。目前,我国乡村治理基本做到有法可依,要加强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构建社会行为有预期、管理过程公开、责任界定明晰的乡村治理制度体系,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处理社会问题,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守法用法。乡村依然是熟人社会,应遵循熟人社会规律。针对乡村干部群众知识结构和认知特点,创新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专题法治教育培训,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基层司法、法律监督等法治实践活动,提高乡村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使他们形成信法守法的行为习惯。二是促进基层政府和基层干部依法行政。要强化对乡村基层政府和基层干部的法律约束,依法行使职权,依法依规处理事务,依法加强对村务治理的指导、对农村各类问题的预防和监管。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开展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让广大农民群众感受法

  律力量、认知法律尊严、增强法律信仰。三是加快完善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法律援助进村、法律顾问进村,大幅度降低干部群众用法成本,引导群众以正当的途径、以法律的手段、以理性的态度,合理合法解决矛盾纠纷。

  整合社会价值,塑造乡村德治秩序。德治是健全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撑。乡村是人情社会、熟人社会,而人情与道德、习俗等相连,善加利用引导便可形成与法治相辅相成的德治。一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入新时代,塑造乡村德治秩序,要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新的社会道德标准,并把核心价值观写入村规民约,有效整合社会价值,让村民用自己的价值规范进行自我约束。坚持教育引导、文化熏陶、舆论宣传相结合,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农村生产生活,使核心价值观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二是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要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弘扬主旋律和社会正气,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三是注重树立宣传先进的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开展各种模范的评选活动,用榜样的力量带动村民奋发向上,用美德的感召带动村民和睦相处,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升人民群众感受美好生活能力,增强社会的价值认同和凝聚力,推动形成向善向好的社会风尚。

篇八:建立健全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

  

  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

  治理之道: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马吟秋

  刘佩峰

  2018年02月05日08:03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乡村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以及农村改革不断深入,我国广大乡村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化。农业生产方式、社会结构的变化在促进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富裕的同时,也给乡村治理带来一些新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是在乡村治理方面提出的新要求。建设“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既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既要传承发展我国农耕文明中的优秀传统,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又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增强村民自治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村民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超过98%的村都制定或修订了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村民自治在体现村民意志、保障村民权益、激发农村活力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应通过引导农村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村民个人有序参与农村发展事务,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村民自治不是放任不管,而应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村务公开,发挥社会各类人才、新乡贤等群体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厘清农村基层自治组织职责,对符合条件的公益类农村社会服务组织给予政策、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应大力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解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开展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守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建立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处理好农村中软法与国家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系统梳理和修改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特别是结合经济转型升级、生态环境整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工作,指导修订村规民约,切实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的日常行为。县、乡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加强对村务治理的指导、对农村各类问题的预防和监管,让广大农民群众感受法律力量、认知法律尊严、增强法律信仰。

  发挥德治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培育良好村风民风、加强和改善乡村治理,德治具有基础性作用。应进一步在广大农村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集体意识、法治精神和民主氛围。注重以文化人、以文养德,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繁荣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建立道德讲堂、文化主题公园、文化礼堂等阵地,引导人们讲道德、守道德。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发挥身边榜样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乡贤道德感召力量,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涵养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乡风。持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文明风尚,依托村规民约等褒扬善行义举、贬斥失德失范,推进乡村移风易俗,唱响主旋律,育成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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